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虎林市2020年水稻田小池改大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虎林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5日
虎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虎林市2020年水稻田小池改大池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推进全市水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升田间管理水平、增强机械装备作业效率,并按照《鸡西市水稻田小池改大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到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不断加强对黑土地的保护.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和土地资源利用率,并根据水稻种植业发展趋势,坚持长远规划、因地制宜、因域施策、集聚推进原则,着眼精准农业、智慧农业发展,以及智能化、自动化等先进农业机械装备应用。大力开展水稻田条块化改造,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环境更优的农业发展之路,实现粮食安全和资源环境永续利用。
二、改池目标及试点区域
计划利用两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不含农垦、森工)完成水稻田小池改大池面积5万亩,其中第一年(2020年10月-2021年4月),计划完成改池面积2.6万亩;第二年(2021年10月-2022年4月),计划完成改池面积2.4万亩。
三、改池标准
1.根据水稻田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改池。水稻田改池后要切实解决田池零散乱、碎片化状况。要达到池埂笔直,去掉弯埂、斜埂等不规则池埂及形状不规则稻池;要达到土地平整、条田化、方块化,尽量做到以水渠为中心左右稻池互相对等,实现“田成方、路成网、渠相通、林成行”。
2.改池后单池面积必须要达到5亩以上(含5亩),申报的所有改池面积都要重新筑埂,达到统一标准。
3.改池后要保证春季正常农业生产,不耽误春季插秧。
四、补助对象、标准和方式
补贴范围为农户申报参加池改任务的全部面积,具体方式为“农户自主施工,验收合格后补贴”。
1.补助对象。在合法耕地上种植水田,并为自愿参加水稻田小池改大池的种植户或新型经营主体。
2.补助标准。改池面积每亩补贴150元。
3.补助方式。乡镇、村对农户申报的水稻田小池改大池地块进行100%全面核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对乡镇上报改池面积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改池总面积的20%。抽查完成后,市财政局依据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改池面积和相应补贴金额,通过一折(卡)通的方式一次性拨付给申报水田小池改大池农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完善水稻田小池改大池工作的运行机制,成立由市政府市长任组长的改池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农业、财政、各乡镇等各方力量,建立健全申报、监督等组织体系,确保改池工作顺利实施。
组 长:殷洪亮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刘明洋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张 合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琳煜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 鑫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张合局长兼任,牵头协调全市池改具体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各乡镇负责改池补贴政策宣传,将改池面积落实到具体地块、农户,并与农户签订改池协议,明确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保障改池工作有序推进。同时负责统计核实各村改池面积、补贴资金发放,并对数据真实性负责。要建立改池相关工作档案备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制定水稻田小池改大池实施方案和改池协议书,统计汇总全市改池面积,督导检查改池进度,抽查验收改池完成情况。市财政局负责拨付改池补贴资金,监督指导补贴资金管理发放。
(三)逐级核查面积。池改补贴实行农民(新型经营主体)向村申报,申报截止日期为下一年4月20日前;村委会核实并在当地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25日前向乡镇人民政府申报;各乡镇、村对改池面积进行100%全面核查,核查后在当地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向市农业农村局申报(逾期未报,按自动放弃申报处理);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财政局进行抽查并将改池面积及补贴金额进行核实,核实无异议后市财政局依据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补贴发放明细,按照一折(卡)通方式拨付补贴资金。
(四)加强督促检查。市改池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全市池改试点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重点检查任务、资金落实等情况,组织、宣传工作成效,并对各乡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分。各乡镇也要适时开展工作督导,推动进度落实、资金落实。
(五)搞好总结宣传。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领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池改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水稻田小池改大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
虎政规〔2020〕6号附件4 虎林市池改计划任务分解表 12.22.xls
虎政规〔2020〕6号附件1-3 2020年水田小池改大池农户申报表11.24.xls
(此文件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