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虎林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虎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6日
虎林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事件分级
1.5.1一级火警(红色)
1.5.2二级火警(橙色)
1.5.3三级火警(黄色)
1.5.4四级火警(蓝红色)
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领导机构
2.1.1市指挥部组成
2.1.2乡(镇)、森工农垦系统指挥部组成
2.2职责
2.2.1市指挥部职责
2.2.2成员单位职责
2.2.3各乡(镇)、森工农垦系统指挥部职责
2.3办事机构
2.3.1办公室职责
2.4前方指挥部及职责
2.4.1前方指挥部职责
2.4.2火场处置工作组及职责
2.4.3现场指挥部职责
3 预防与预警机制
3.1火点监测
3.2信息报告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4.2处置措施
4.2.1处置程序
4.2.2现场指挥部现场设置
4.3力量调派
4.3.1消防救援力量
4.3.2其他消防队伍
4.3.3社会力量
4.3.4消防救援力量调动权限
4.3.5力量调动原则
4.3.6力量调动顺序
4.4跨区域增援
4.5信息发布
4.6应急终止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2调查评估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6.2通信保障
6.3交通运输保障
6.4医疗卫生保障
6.5应急物资保障
6.6应急经费保障
6.7科技保障
6.8消防水源保障
6.9后勤物资保障
7监督管理
7.1应急预案演练
7.2宣传
7.3培训
7.4预案制定与更新
7.5预案解释
7.6生效时间
7.7附件《虎林市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工作制度》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我市火灾事故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质上做好有效处置我市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充分准备,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鸡西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虎林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森工、农垦发生的,涉及超出事发地政府应急处置能力的,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较大以上火灾事故。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规范应急救援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事故损失和危害。
(2)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火灾发生后,各级各部门要快速响应,在指挥部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快速高效地处置火灾事故。
(3)提前准备,强化配合。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提前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对准备。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定期开展多部门参与的联合实战演练,提高协同配合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1.5事件分级
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场所性质、扑救难度和发展态势等因素,将火警依次划分为一般火警(四级)、较大火警(三级)、重大火警(二级)、特别重大火警(一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四级火警由县(市)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机构负责指挥扑救,三级火警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扑救,二级火警和一级火警由省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扑救。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
1.5.1 一级火警(红色)
通常指有大量人员伤亡或被困,燃烧面积大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以及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二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以下情况可按一级火警处置:
(1)火灾燃烧面积在2000 平方米以上的大型企业、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化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其他重要场所、特殊场所严重火灾。
(2)发生10人以上失联或死亡、受伤50人以上的火灾。
(3)随时或已经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险情,火灾面积大,有大量人员被困或受火势威胁,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群死群伤的火灾。
(4)造成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本支队辖区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救援队)不足,需要多个支队或全省范围内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
1.5.2 二级火警(橙色)
通常指有较多人员伤亡或被困,燃烧面积较大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以及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三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以下情况可按二级火警处置:
(1)使用面积500—1000平方米的人员聚集场所且有较多人员被困的火灾。
(2)燃烧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棚户或大面积连营火灾。
(3)燃烧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工业厂房、仓库、露天堆垛火灾。
(4)报警人或现场指挥员报告时描述为火势蔓延迅猛,燃烧猛烈,燃烧面积在1000—2000平方米的大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发生较严重火灾或攻坚艰难的火灾。
(5)交通枢纽、飞机、港口、大型物流园等辖区较大要害目标及重大危险源、重点单位发生的较大火灾。
(6)有相当数量人员被困或受火势威胁的火灾,火场有可能发生爆炸、倒塌、沸溢、毒气扩散等突变险情的情况。
(7)发生3人(含)以上失联或死亡、受伤10人以上的火灾。
1.5.3 三级火警(黄色)
通常指有少量人员伤亡或被困,燃烧面积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以及到场后现场指挥员认为四级火警到场灭火力量不能控制的火警。如下情况可按三级火警处置:
(1)使用面积200—500平方米的人员聚集场所火灾。
(2)燃烧面积600—1500平方米的棚户火灾。
(3)燃烧面积500—1000平方米的工业厂房、仓库、露天堆垛火灾。
(4)报警人或现场指挥员报告时描述为火势蔓延迅速,燃烧面积在500—1000平方米的大型企业、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发生的火灾。
(5)交通枢纽、飞机、港口、大型物流园等辖区较大要害目标及重大危险源、重点单位发生的一般火灾。
(6)发生3人以下(不含本数)失联或死亡、或者10人以下受伤的火灾。
(7)有危险化学品或有毒物品发生燃烧或泄露的火灾。
1.5.4 四级火警(蓝色)
通常指有较少人员伤亡或被困,燃烧面积大的普通建筑,燃烧面积较小的高层建筑、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重要场所、特殊场所火警等。如下情况可按四级火警处置:
(1)使用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人员集聚场所火灾。
(2)3—6间独立住宅和3—10间的成排建筑火灾。
(3)普通民用住宅楼2—3个住户或高层民用住宅楼1个住户火灾,燃烧面积200—600平方米的棚户火灾。
(4)燃烧面积100—500平方米一般工业厂房、仓库、露天堆垛火灾。
(5)小型石油化工、易燃易爆、地下建筑、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等重点单位发生的较小火灾。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对重大火灾的灭火救援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建立相应的本级指挥体系,各级行政部门主动发挥行政作用积极组织参与火灾扑救。
2.1领导机构
2.1.1市指挥部组成
成立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总 指 挥:市政府分管安全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业信息科技局、虎林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武装部、虎林市供电分公司、各乡(镇)、森工农垦系统及森工农垦系统专职消防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企业消防力量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
2.1.2乡(镇)、森工农垦系统指挥部组成
成立乡(镇)、森工农垦系统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由乡(镇)、森工农垦系统主要领导担任负责人统一组织辖区各类灭火力量参与灭火行动。
2.2职责
2.2.1市指挥部职责
(1)制定总体决策和战斗行动方案,发布作战指令,统一调度各方灭火救援力量实施灭火救援行动;
(2)及时掌握火场变化情况,提出响应措施,适时调整作战方案和调配灭火救援力量;
(3)征用、调用社会资源用于灭火救援行动;
(4)组织有关乡镇政府、森工农垦系统、火灾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人员和消防部门人员收集火灾事故相关信息;
(5)及时向上级政府和应急管理局报告火灾事故及灭火救援情况,及时确立新闻发言人,统一向社会发布灾害信息和救援行动进程;
(6)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7)负责善后工作。
2.2.2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新闻报道的组织协调工作。
(2)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协调相关专家对易燃易爆等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和涉及生产安全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提供现场情况检查及技术支持,协调武装部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市内电信运营企业保障灭火应急救援指挥的通信畅通。按照市政府授权,组织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联络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收集、分析火灾事故信息,组织指挥消防队伍、专职消防队伍和其他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牵头对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完成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4)市公安局:负责指挥火灾发生地公安部门做好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现场秩序维护等工作,并根据火灾事故处置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和现场管制,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为灭火救援创造有利条件。
(5)市发展和改革局:根据处置火灾事故的需要,负责市本级灭火救援重大基本建设项目审批。
(6)市财政局:根据处置火灾事故的需要,按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由政府承担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必要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
(7)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建筑专家参与灭火救援专家组,评估论证火灾事故发展趋势,提供相关技术支持,组织工程车辆装备供应,及时协助消防救援队伍开辟救人通道、清除倒塌建筑废墟、破拆需要拆除的毗邻建筑等;
人防部门负责为消防救援队伍及其它灭火救援队伍在扑救人防地下工程火灾事故时,为现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8)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火灾事故现场伤员的救治和紧急处理,及时汇总人员抢救和伤亡情况,对可能发生疫情、染毒的火灾事故现场进行防疫、消毒处置。
(9)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灭火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运送保障,组织调配紧急救援、人员撤离及物资疏散等所需的运输工具,协调相关管理部门为应急救援车辆开设绿色通道。
(10)市工业信息科技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物资的应急供应和保障工作。
(11)虎林生态环境局:负责协调由火灾引发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组织由火灾引发的突发重大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协调乡镇政府、森工农垦系统对火灾次生重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12)市气象局:负责现场气象监测,发布气象灾害预警预报信息,为灾害事故现场提供风速、风向、温度、湿度等灭火救援所需气象资料。
(13)武装部:根据灭火救援任务需要,根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有关规定,及时协调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参加灭火应急救援工作。
(14)虎林市供电分公司:负责根据火灾事故处置需要,按照现场指挥部的命令负责局部切断电源、提供临时电源或发电应急车辆,保障现场电力供应,快速修复损坏的配电设备,及时恢复正常供电。
(15)各乡(镇)、森工农垦系统:负责火灾发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森工、农垦同要快速响应,在市政府应急救援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快速高效地处置火灾事故。
2.2.3各乡(镇)、森工农垦系统指挥部职责
(1)各乡(镇)人民政府、森工、农垦企业在接到辖区警情调度后,当日值班人员第一时间调度本区域内灭火救援力量及区域内相应的协同力量,区域内协同力量在接到调度指令后要第一时间开展增员灭火救援行动。同时,当日值班人员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消防救援大队报告火灾事故及灭火救援工作情况。
(2)各乡(镇)人民政府、森工、农垦企业要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在行政村屯、管理区、作业站等人口较多、农业机械集中管理区域依托自来水泵房、临路农田机井等建立供消防车辆加水的取水点,取水点地面硬化可供消防车停靠方便取水,确定责任人做到日常维护保养,此项工作将作为消安委年内工作量化考评内容进行考核。
(3)各乡(镇)人民政府、森工、农垦企业要配备常备社会救援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森工、农垦企业一级要常备发生火灾后能够第一时间联系调集的社会救助力量,挖掘机、装载机、吊车等大型民用机械装备,确定联系人,配合消防救援人员参与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此项工作将作为消安委年内工作量化考评内容进行考核。
(4)各乡(镇)人民政府、森工、农垦企业辖区内发生火灾后要组织公安、供电、供水等相关部门维护现场秩序,配合消防救援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在消防救援力量到场后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适时组织民兵、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员等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在消防救援人员的指挥下配合实施灭火救援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森工、农垦企业要参照《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GB\T35547-2017)对区域内的消防救援队伍做好装备器材保障、营房营区建设保障、消防水源建设维护保障、消防员年龄结构配备保障,保障消防员待遇,增强消防员职业荣誉感。
(6)具体责任分工参照附件《虎林市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工作机制》。
2.3办事机构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并督导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制定与本预案相接的工作方案。办公室主任由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担任。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1名,由单位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
2.3.1办公室职责
(1)受理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火灾事故信息并立即上报市指挥部、市委办公室(信息科)和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
(2)向市指挥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并做好预案启动前各项准备工作。
(3)制定重大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4)战时遵照市指挥部的决策,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加强相互间的作战行动配合。
(5)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火灾事故调查。
(6)组织有关乡镇政府、森工农垦系统和火灾发生单位相关人员及消防部门人员收集火灾事故相关信息。
(7)负责牵头组织市指挥部成员单位共同做好应急预案和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组织实施工作。
(8)负责做好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培训和预案演练工作。
(9)负责督导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抢险装备保养维护工作。
(10)完成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4 前方指挥部及职责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严重程度、涉及范围和灭火行动的需要,派出市指挥部副总指挥、专家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前方指挥部,前方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由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指定,前方指挥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指挥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前方指挥部下设7个火场应急处置工作组。
2.4.1前方指挥部职责
(1)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灭火救援方案和力量,做出决策,下达灭火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供应,检查督促灭火救援任务完成。
(3)保持与市指挥部通信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灭火行动进展等情况,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调查评估。
2.4.2火场处置工作组及职责
(1)灭火救援组
组长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
成员单位:森工、农垦、专职消防队伍及其它企业灭火救援力量。
职责:主要负责分析研判灾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火灾评估并提供技术支持,制定作战方案,部署作战任务,指挥灭火救援行动。
(2)安全警戒组
组长单位:市公安局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治安、交警)、事发地政府单位保卫部门。
职责:主要负责内外现场警戒、疏散人员车辆、交通管制,保证救援现场交通畅通和救援秩序良好。
(3)现场检测组
组长单位:虎林生态环境局
成员单位:虎林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
职责:主要负责监测、评价火灾事故现场的外环境状况,确定污染物环境、浓度和影响范围,提供消除环境污染的处置措施建议,及时向前方指挥部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处置对策。
(4)医疗救护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健康局
成员单位: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医疗卫生单位、属地乡镇政府相关部门。
职责:负责组织专家医疗救治队伍和疾病预防控制队伍实施现场紧急医疗救治、心理干预、次生、衍生疾病、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等单位负责应急处置工作中现场急救和病人转运工作;各级医院负责后续救治。
(5)勤务保障组
组长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
成员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应急局、虎林市供电分公司、事发地政府、单位等。
职责:主要负责掌握扑救火灾所需物资的分布和储备情况,制定战勤保障预案,组织调运灭火救援所需装备、灭火剂和物资、油料供应补给,调拨救灾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保障现场通信联络畅通,同时做好应急救援人员、受影响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保障。
(6)宣传报道组
组长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市政府新闻办、市消防救援大队和相关成员单位及事发地宣传部门等。
职责:负责对现场媒体活动管理、协调和指导,并根据事故处置情况做好后续新闻发布和报道工作。
职责:主要负责对现场媒体活动管理、协调和指导服务,根据火灾动态和扑救情况,协调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向社会发布灾害信息和救援进程。
(7)专家咨询组
组长单位:市消防救援大队
职责:根据火灾事故扑救需要,抽调相关灭火救援专家组成员组成专家咨询组,负责提供相关技术支持,解决灭火救援中的技术性问题,对灭火救援行动方案进行可行性分析,提出意见或建议,协助指挥部完成灭火救援的指挥决策工作。
2.4.3现场指挥部职责
(1)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及时掌握现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灭火救援方案和力量,做出决策,下达灭火指令。
(2)统一指挥协调各部门之间协同作战,组织各种物资装备供应,检查督促灭火救援任务完成。
(3)保持与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通信联络,及时报告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和灭火行动进展等情况,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现场处置工作全过程的调查评估。
3预防与预警机制
3.1火点监测
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建立应急值守制度,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并有固定的联系电话,确保一旦发生火灾时,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能在第一时间与各成员单位联络。虎林消防救援大队通信指挥中心能够迅速、准确受理火灾报警,并及时发出相应指令。
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3.2 信息报告
确定为一般火警(四级)、较大火警(三级)后,事发地政府和消防救援机构应在30分钟内将火灾事故情况向市政府和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政府和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火灾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向市委办公室(信息科)和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及时续报有关应急处置情况;市委办公室(信息科)和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在火灾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鸡西市委、市政府。同时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其他参与救援的成员单位以通稿形式上报上级对口单位。
确定为重大火警(二级)、特别重大火警(一级)后,事发地政府和消防救援机构应立即将火灾事故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和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市委、市政府和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火灾事故发生后15分钟内向市委办公室(信息科)和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并及时续报有关应急处置情况;市委办公室(信息科)和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府总值班室)在火灾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上报鸡西市委、市政府。同时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其他参与救援的成员单位以通稿形式上报上级对口单位。
确实难以全面、准确掌握火灾事故情况的,市政府和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向鸡西市政府或鸡西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初步情况,并说明原因,在后续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的火灾事故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立即报告。
信息报告的主要内容:火灾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起火单位基本情况、火灾事故性质、人员被困及伤亡情况、火势发展趋势、到达现场力量和已采取的措施。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火灾事故发生后,事发地政府应第一时间启动虎林市《联勤联动工作机制》,火灾等级达到三级火警以上应立即上报市人民政市级指挥部成员到场,指挥公安、消防、应急、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等部门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控制火灾蔓延、扩大,严防次生灾害发生,迅速抢救受伤和受困人员。
市政府及消防救援部门按照规定,迅速、准确将火灾事故和先期处置情况上报市政府和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对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火灾事故,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4.2处置措施
4.2.1 处置程序
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下级报告,确认为三级(较大)以上火警后,应立即向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报告,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确定启动《虎林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各成员单位在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按照本预案明确的职责启动本系统的子预案。预案启动后,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立即派员赶赴火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灭火救援工作。
4.2.2 现场指挥部现场设置
现场指挥部设在火灾事故现场周边适当的安全位置,也可设立在有视频、音频、数据信息传输功能的指挥通信车辆上。要保证情况掌握及时,信息通信畅通,指挥迅速不间断。要部署相应力量,建立专门标识,保证现场指挥机构正常工作秩序。
4.3力量调派
4.3.1消防救援力量
(1)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平安南路消防救援站
(2)虎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虎头)
(3)850农场消防队
(4)云山农场消防队
(5)856农场消防队
(6)庆丰农场消防队
(7)858农场消防队
(8)854农场消防队
(9)迎春林业局消防队
(10)东方红林业局消防队
4.3.2其他消防队伍
辖区内粮库企业专兼职消防队
4.3.3社会力量
各乡(镇)、森工农垦系统民兵、预备役、社会联动力量等。
4.3.4消防救援力量调动权限
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调动审批办法(试行)》要求进行调动。
(1)鸡西市级行政区内消防救援力量调集由鸡西市消防救援支队调动,100人(含)以上的,报消防救援总队备案。
(2)跨地市调集消防救援力量市应急管理部门或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特殊紧急情况下,可以经电话请示同意后,边行动边履行手续),报省消防救援总队批准。
涉及驻军力量调动的,由部队按兵力调动批准权限逐级报批后参与应急处置。
4.3.5力量调动原则
为便于灭火救援力量及装备器材快速集结于火灾现场,按照“就近调动”原则,以虎林市虎林镇为中心城市,将全市划分为两个灭火救援区域。
第一区域:以虎林镇为中心。
第二区域:以迎春镇为中心。
4.3.6力量调动顺序
根据火灾性质和灭火救援行动需要,力量调动顺序:灭火救援专业力量、指挥部成员、专家组成员及医疗救护、电力、燃气、市政、环保、通信、武警、驻军等其他辅助救援力量。特殊情况按总指挥命令执行。
4.4 跨区域增援
根据火灾发展情况,或者根据事发地政府请求,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调集全市消防救援力量和装备,或者抽调有关部门和单位人员赶赴现场指导灭火救援。跨区域的消防救援力量、装备和各行动组接到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指令后,要在30分钟内完成组队集结,选择快捷交通路线和运输工具,在最短时间内安全到达救援现场。
当火灾事故发展至本级力量难以控制,尤其是当火灾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时,应扩大响应范围,提高指挥层级,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提请市政府向鸡西市政府报告,提请鸡西市政府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4.5信息发布
(1)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组织相关媒体,由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2)市委宣传部要派人到现场指挥部工作,负责对现场媒体活动的管理、协调、指导和服务。
(3)市指挥部负责组织参与救援的成员单位和专家撰写新闻稿及灾情报告,报市政府审核后向社会发布。
(4)各单位在收集、整理、传递火灾事故信息时,必须及时、准确,不得迟报、漏报、误报,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信息。
4.6应急终止
重大火警(二级)、特别重大火警(一级)应急救援行动的终止,由省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经总指挥批准,决定终止灭火救援应急处置行动。
重大火警(三级)应急救援行动的终止,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经总指挥批准,决定终止灭火救援应急处置行动。
一般火警(四级)应急救援行动的终止,由事发地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经总指挥批准,决定终止灭火救援应急处置行动。
灭火救援行动终止后,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应当向各成员单位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通告。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1)事发地乡镇政府、森工农垦系统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做好善后恢复和灾后重建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事故对社会的后续影响。对于调集增援的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参战中的物资损耗,由火灾发生地人民政府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补偿。对在火灾中造成的伤亡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者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其他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尽快恢复当地社会秩序。
(2)各相关保险公司应当在事故发生地政府的协调下,及时开展事故理赔工作。
5.2调查评估
火灾事故处置完成后,由事故调查组调查火灾原因,依法确认火灾责任,开展应急评估,撰写专题调查报告按规定上报,并组织参战人员进行战评总结。
6应急保障
6.1 队伍保障
消防救援队伍是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的专业队伍和骨干力量。各企事业专职消防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伍要在政府和应急管理局的统一领导下,纳入全市灭火救援指挥体系,并由消防部门进行具体的业务指导,开展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建立联动协调机制,提高灭火救援水平。要加强以社区、重点单位的微型消防站建设,建立联勤联训机制,发挥其在火灾事故应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6.2通信保障
市应急局负责组织保障火灾事故现场的应急通信,确保处置火灾事故指挥部通信系统指挥畅通。协助市消防救援大队建立市火灾事故应急移动指挥部,并应当保证通过市指挥部移动指挥车内的卫星通信系统、无线通信系统、4G图传系统、语音及数据传输系统,实现对灭火救援现场的直接指挥。
6.3交通运输保障
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等有关单位要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和抢险救灾物资、人员及时安全送达。
6.4医疗卫生保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火灾扑救过程中现场伤亡人员的医疗抢救工作。加强现场医疗抢救体系的应急能力建设,完善对灭火救援现场医疗抢救工作的应急处置机制,保证医疗部门对灭火救援工作的应急处置能力。并负责对消防部门所需急救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指导。
6.5应急物资保障
政府应当加强对灭火救援所需专用物资、装备器材的储备。特别是对个别种类的灭火剂的储备,如:A类泡沫、抗溶性泡沫、水成膜泡沫、ABC类干粉等,一定要根据当地的所需情况作好储备工作,应建立消防战勤保障专用库,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或委托消防救援队伍管理,建立严格的管理和调用制度。
6.6应急经费保障
政府财政部门要根据消防灭火救援应急工作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实施灭火救援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对参与跨辖区力量给予经费补偿。
6.7科技保障
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做好科技人员储备工作。按照科学技术学科组建若干专家组织。如:化工、建筑、燃气、环保、电力、通信和毒气侦检等。建立应急调用体系,加强防护和检测装备器材配备。作为现场指挥部的参谋机构,密切配合消防救援队伍完成对疑难火灾的技术处置工作。
6.8消防水源保障
各级政府、森工农垦系统负责本地公共消防水源保障。加强各类消防水源建设,会同本地区消防部门建立应急消防水源供给机制,确保消防救援队伍和其他灭火救援队伍在实施火灾扑救时用水足量供给。
6.9后勤物资保障
事发地的政府在灭火救援过程中,负责现场全部参战人员生活后勤供给。建立完善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机制,积极协助消防救援队伍和其他灭火救援队伍共同完成对火灾的扑救工作。
7监督管理
7.1应急预案演练
(1)消防救援队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本预案至少每一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不断充实和完善预案。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预案中规定的职责和任务落实好各项准备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随时准备接受市指挥部办公室检查,随时准备参加由市指挥部组织的预案演练。
7.2宣传
消防救援队伍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消防基本常识,有计划组织火灾预防、自救、互救等常识的宣传工作,增强公众防灾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7.3培训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相关人员开展火灾事故处置应急培训,增强应对火灾事故初期处置能力。
市消防救援支队要有计划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救援队伍、专职(义务)消防力量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和灭火能力。
7.4预案制定与更新
本预案由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牵头组织制定,经市政府审定后印发。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更新,部门职责或者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根据火灾事故实施救援行动的需要,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
各级政府、森工农垦系统和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应急预案,并报市应急管理局备案。
7.5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7.6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7.7附件
《虎林市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工作制度》
附件
虎林市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工作制度
为建立健全我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森工、农垦发生的火灾事故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物资上做好有效处置我市火灾事故的充分准备,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鸡西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黑龙江省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鸡西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施救。各乡(镇)人民政府、森工、农垦企业灭火救援力量要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规范应急救援程序,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事故损失和危害。
(二)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火灾发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森工、农垦企业灭火救援力量要快速响应,在市政府应急救援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统一行动、密切协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快速高效地处置火灾事故。
(三)提前准备,强化配合。各乡(镇)人民政府、森工、农垦企业要按照各自的任务分工,提前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对准备。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定期开展多部门参与的联合实战演练、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演练,提高灭火救援协同配合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
二、职责分工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森工、农垦企业
1.各乡(镇)人民政府、森工、农垦企业在接到辖区警情调度后,当日值班人员第一时间调度本区域内灭火救援力量及区域内相应的协同力量,区域内协同力量在接到调度指令后要第一时间开展增员灭火救援行动。同时,当日值班人员及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和消防救援大队报告火灾事故及灭火救援工作情况。
2.各乡(镇)人民政府、森工、农垦企业要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在行政村屯、管理区、作业站等人口较多、农业机械集中管理区域依托自来水泵房、临路农田机井等建立供消防车辆加水的取水点,取水点地面硬化可供消防车停靠方便取水,确定责任人做到日常维护保养,此项工作将作为消安委年内工作量化考评内容进行考核。
3.各乡(镇)人民政府、森工、农垦企业要配备常备社会救援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森工、农垦企业一级要常备发生火灾后能够第一时间联系调集的社会救助力量,挖掘机、装载机、吊车等大型民用机械装备,确定联系人,配合消防救援人员参与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此项工作将作为消安委年内工作量化考评内容进行考核。
4.各乡(镇)人民政府、森工、农垦企业辖区内发生火灾后要组织公安、供电、供水等相关部门维护现场秩序,配合消防救援人员开展灭火救援工作。在消防救援力量到场后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适时组织民兵、志愿消防队、义务消防员等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在消防救援人员的指挥下配合实施灭火救援工作。
5.各乡(镇)人民政府、森工、农垦企业要参照《乡镇消防队建设标准》(GB\T35547-2017)对区域内的消防救援队伍做好装备器材保障、营房营区建设保障、消防水源建设维护保障、消防员年龄结构配备保障,保障消防员待遇,增强消防员职业荣誉感。
(二)政府专职消防队、森工、农垦、企业消防力量
1.虎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各森工、农垦消防救援队伍、各粮库企业消防力量在接到辖区灭火救援及区域调度协同灭火救援指令后,要第一时间组织灭火救援力量赶赴现场开展灭火救援行动。
2.虎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各森工、农垦消防救援队伍、各粮库企业消防力量要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救援力量在位,保证消防车辆、器材装备完整好用,开展日常训练工作,定期开展业务理论学习,组织消防员体能、技能培训工作。
3.虎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各森工、农垦消防救援队伍要根据本区域内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确定的重点单位开展灭火救援预案制定、重点单位熟悉演练,熟悉演练每年不少于1次,此项工作作为消安委年内工作量化考评。
4.虎林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各森工、农垦消防救援队伍、各粮库企业消防力量在参与灭火救援行动中要随时与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保持联系,根据火情、灾情做好灭火救援力量的增员调集。
三、灭火救援补偿机制
各森工、农垦消防救援队伍、粮库企业消防力量在参与非辖区灭火救援行动按照《消防法》第三章第四十九条要求,根据黑龙江省《灭火救援经济补偿计算标准DB23/T 2462-2019》,各级政府应对森工、农垦企业专职消防队、粮食企业专兼职消防队给与一定的补偿。
四、区域内灭火救援联勤联动调度
火灾事故发生后各乡(镇)人民政府、森工、农垦企业第一时间根据区域内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联系相应灭火救援力量。
附件1:虎林市消防救援力量
附件2:杨岗镇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附件3:850农场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附件4:856农场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附件5:云山农场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附件6:宝东镇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附件7:新乐乡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附件8:虎林镇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附件9:东城镇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附件10:庆丰农场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附件11:伟光乡农场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附件12:虎头镇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附件13:珍宝岛乡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附件14:阿北乡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附件15:858农场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附件16:854农场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附件17:迎春镇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附件18:迎春林业局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附件19:东方红镇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附件20:东方红林业局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备注:
1.各乡(镇)人民政府、村屯及森工、农垦企业、管理区(作业站)、林(农)负责人、联系人存在着可变动性,《虎林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中所有联系人,运行时以实际确定的负责人为准,不做事后更新;
2.就近消防救援力量调集根据灭火救援过程适时调整。
附件1:
虎林市消防救援力量
消防队站名称 |
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
报警电话 |
车辆情况 |
|
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
李桂明18304675515 |
119 0467-5856860 |
水罐消防车2 辆 载水16 吨,抢险救援消防车1辆,举高喷射消防车1辆,登高平台消防车1辆,泡沫消防车3辆,载水21 吨 |
|
856农场消防队 |
朱永超13555060555 |
0467-5960119 |
水罐车2辆,一次载水量16吨,举高车1辆 |
|
850农场消防队 |
郭 东13836535166 |
0467-5982119 |
水罐车2辆,一次载水量18吨 |
|
云山农场消防队 |
王 伦13349566655 |
0467-5977119 |
水罐车2辆,一次载水量14吨 |
|
庆丰农场消防队 |
吕 艳13946860813 |
0467-5907119 |
水罐车2辆,一次载水量18吨 |
|
858农场消防队 |
黄靖国 18304670302 |
0467-5953119 |
水罐车2辆,一次载水量12吨,举高车1辆 |
|
854农场消防队 |
李宝军 13846030419 |
0467-5968119 |
水罐车2辆,一次载水量18吨 |
|
迎春林业局消防队 |
李向利13946815747 |
04675984119 |
水罐车4辆,一次载水量27吨,举高车1辆,救援车1辆 |
|
东方红林业局消防队 |
丁学良 13946890880 |
0467-5911119 |
水罐车4辆,一次载水量32吨,举高车1辆,救援车1辆 |
|
虎头政府专职消防队 |
赵祥明13763645077 |
无 |
水罐车1辆,一次载水量8吨 |
|
粮库企业消防队 |
卫星粮库 |
王豪礼13945855117 |
0467-5986188 |
水罐车3辆,一次载水量20吨 |
东方红粮库 |
陈建军 13284086000 |
0467-5914110 |
水罐车3辆,一次载水量18吨 |
|
金穗米业 |
张 戈 13846065028 |
水罐车1辆,一次载水量6吨 |
||
忠诚粮库 |
常广全 13846035500 |
0467-5986188 |
水罐车1辆,一次载水量5吨 |
|
新虎林粮库 |
于秉政 13946880833 |
无 |
水罐车2辆,一次载水量12吨 |
|
二粮库 |
赵金宝 18945860808 |
无 |
水罐车1辆,一次载水量5吨 |
|
凯北米业 |
刘兴龙 13945815030 |
无 |
水罐车2辆,一次载水量10吨 |
|
新宝东粮库 |
隋福军 13836580156 |
无 |
水罐车2辆,一次载水量10吨 |
|
小木河粮库 |
张彦波13845800010 |
无 |
水罐车1辆,一次载水量5吨 |
注:各负责人更换及时报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执行时按照实际负责人为准。
附件2:
杨岗镇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杨岗镇政府职责 |
|||||||
杨岗镇政府负责人 |
镇长:毕臣15765690888 |
消防负责人 |
罗顺祥13946850744 |
||||
社会联动负责人 |
那鹏13614685553 |
挖掘机:杨富宝15326631128 装载机:张立臣18746770928 |
|||||
村屯职责 |
|||||||
杨岗村 |
支书:宋善春13796400397 |
取水点负责人:黄永兴13945845393 |
|||||
杨树河村 |
支书:王庆华15146170787 |
取水点负责人:蒋胜波13836845959 |
|||||
新建村 |
支书:孙金明13555040997 |
取水点负责人:温祥鑫18746710290 |
|||||
六人班村 |
支书:邓春雨13946820538 |
取水点负责人:袁明山13836545390 |
|||||
富国村 |
支书:宋万波13836530055 |
取水点负责人:刘文凯13945805235 |
|||||
湖北村 |
支书:冯志军13846075517 |
取水点负责人:魏传江13329578251 |
|||||
合民村 |
支书:李亨满15904665752 |
取水点负责人:南光赫13804895756 |
|||||
朝阳村 |
支书:黄海滨13846065315 |
取水点负责人:李延彬13846025209 |
|||||
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及区域就近协同力量调集 |
|||||||
850农场消防队 |
负责人:郭 东13836535166 |
接警电话:0467-5982119 |
|||||
中储粮虎林直属库 |
负责人:常广全 13846035500 |
接警电话:13846035500 |
|||||
金穗米业 |
负责人:张 戈 13846065028 |
接警电话:13846065028 |
|||||
凯北米业 |
负责人:刘兴龙 13945815030 |
接警电话:13945815030 |
|||||
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人:李桂明18304675515 |
接警电话:119 |
|||||
详见附件 |
|||||||
第一时间就近 灭火救援消防 力量调集划分 |
850农场消防队 各级负责人、虎林市消防救援队适地区适火灾情况调集区域救援力量,区域内消防救援力量随时做好调集增员命令。 |
附件3:
850农场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850农场职责 |
||||||||
850农场负责人 |
场长:王洪斌18245310007 |
消防负责人 |
原波13846030046 |
|||||
社会联动负责人 |
岳华军13846030046 |
挖掘机:郭龙江15846705455 装载机:董玉民13836540336 吊 车:于同喜 13945850075 |
||||||
作业区职责 |
||||||||
第一管理区 |
书记:由 鹏 15845325117 |
取水点负责人:由鹏15845325117 |
||||||
第二管理区 |
主任:苏斌贵13945850778 |
取水点负责人:无 |
||||||
第三管理区 |
主任:包福泉13349565530 |
取水点负责人:郭卫东13836535231水鹤 |
||||||
第四管理区 |
主任:李 铮13349562444 |
取水点负责人:无 |
||||||
第五管理区 |
主任:周卫国13634675572 |
取水点负责人:张海明13804896067 |
||||||
第六管理区 |
主任:王东刚13329573345 |
取水点负责人:无 |
||||||
第七管理区 |
主任:宋 鹏18249495666 |
取水点负责人:孙吉军13555040315 |
||||||
东沟林场 |
场长:马 波13349561815 |
取水点负责人:无 |
||||||
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及区域就近协同力量调集 |
||||||||
850农场消防队 |
负责人:郭 东13836535166 |
接警电话:0467-5982119 |
||||||
856农场消防队 |
负责人:朱永超13555060555 |
接警电话:0467-5960119 |
||||||
云山农场消防队 |
负责人:王 伦13349566655 |
接警电话:0467-5977119 |
||||||
中储粮直属库消防队 |
负责人:常广全 13846035500 |
接警电话:0467-5986188 |
||||||
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人:李桂明18304675515 |
接警电话:119 |
||||||
详见附件 |
||||||||
第一时间就近灭火救援消防力量调集划分 |
第一管理区:850农场消防队;第五、六、七管理区: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第二管理区:850农场消防队;第五管理区: 850农场消防队;第三管理区:850农场消防队;第四管理作业区:850农场消防队。 各级负责人、虎林市消防救援队适地区适火灾情况调集区域救援力量,区域内消防救援力量随时做好调集增员命令。 |
附件4:
856农场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856农场职责 |
||||||||
856农场负责人 |
副场长:付甲东13734531566 |
消防负责人 |
冯梅18846710869 |
|||||
社会联动负责人 |
周陈洪叶13846060961 |
挖掘机、装载机、吊车:无 |
||||||
作业站职责 |
||||||||
第一作业站 |
站长:李 江13946865218 |
取水点及负责人:刘 伟13836575297 |
||||||
十四作业站 |
站长:郭文龙13136965210 |
取水点及负责人:李雪松15764675811 |
||||||
十八作业站 |
站长:郑洪亮15094675856 |
取水点及负责人:李云龙13946825319 |
||||||
二十二作业站 |
站长:林 强13946825546 |
取水点及负责人:李玉川15946755196 |
||||||
二十四作业站 |
站长:钱 程15146145666 |
取水点及负责人:廖建忠15214680257 |
||||||
二十七作业站 |
站长:候 杰13946850388 |
取水点及负责人:周树新13946825310 |
||||||
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及区域就近协同力量调集 |
||||||||
856农场消防队 |
负责人:朱永超13555060555 |
接警电话:0467-5960119 |
||||||
850农场消防队 |
负责人:郭 东13836535166 |
接警电话:0467-5982119 |
||||||
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人:李桂明18304675515 |
接警电话:119 |
||||||
详见附件 |
||||||||
第一时间就近灭火救援消防力量调集划分 |
加工厂、11、12、13、14、15、16作业站:856农场消防队;第1、2、3作业站: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湖北闸作业站:850农场消防队;第18、20、21、22、23、24、林场作业站:856农场消防队;第17、25、26、27作业站:856农场消防队;第4、5、6、7、8、9、10作业站:856农场消防队。 各级负责人、虎林市消防救援队适地区适火灾情况调集区域救援力量,区域内消防救援力量随时做好调集增员命令 |
附件5:
云山农场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云山农场职责 |
||||||
云山农场负责人 |
副总经理:邹立江13351099310 |
消防负责人 |
王仑13349566655 |
|||
社会联动负责人 |
无 |
挖掘机、装载机、吊车:无 |
||||
管理区职责 |
||||||
第一管理区 |
主任:娄继海15946730162 |
取水点及负责人:无 |
||||
第二管理区 |
主任:杨吉刚13846095339 |
取水点及负责人:无 |
||||
第三管理区 |
主任:史 瑞13946895109 |
取水点及负责人:无 |
||||
第四管理区 |
主任:王 辉13946835925 |
取水点及负责人:无 |
||||
第五管理区 |
主任:吕游东13846060218 |
取水点及负责人:无 |
||||
第六管理区 |
主任:杨孔明13836560476 |
取水点及负责人:无 |
||||
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及区域就近协同力量调集 |
||||||
云山农场消防队 |
负责人:王 伦13349566655 |
接警电话:0467-5977119 |
||||
850农场消防队 |
负责人:郭 东13836535166 |
接警电话:0467-5982119 |
||||
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人:李桂明18304675515 |
接警电话:119 |
||||
详见附件 |
||||||
第一时间就近灭火救援消防力量调集划分 |
第一管理区:云山农场消防队;云山水库作业区:850农场消防队;第六管理区: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第四管理区:云山农场消防队;第二管理区:云山农场消防队;第五管理区:云山农场消防队;第三管理区:云山农场消防队。 各级负责人、虎林市消防救援队适地区适火灾情况调集区域救援力量,区域内消防救援力量随时做好调集增员命令。 |
附件6:
宝东镇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宝东镇政府职责 |
||||||||
宝东镇政府负责人 |
聂富广13946800611 |
消防负责人 |
卢景林18346740457 |
|||||
社会联动负责人 |
孙林15846700020 |
挖掘机、装载机、吊车:孙林15846700020 |
||||||
村屯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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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水泉村 |
书记:滕学军13836505108 |
取水点及负责人:杨维忠137964556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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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乐村 |
书记:李书记18003673636 |
取水点及负责人:张龙江13836540111 |
||||||
兴华村 |
书记:赵世军13904676088 |
取水点及负责人:张明强13945855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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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兴村 |
书记:宋代军13846075698 |
取水点及负责人:徐世军15845375289 |
||||||
宝东村 |
书记:王海波13614685558 |
取水点及负责人:齐宝财15094660951 |
||||||
东兴村 |
书记:魏如强15846705557 |
取水点及负责人:董经瑞15946710196 |
||||||
太和村 |
书记:韩殿发13836555274 |
取水点及负责人:谭世传13946805255 |
||||||
太兴村 |
书记:李旭15146750345 |
取水点及负责人:王正彬15946785578 |
||||||
太山村 |
书记:王相军13349569666 |
取水点及负责人:张志平15246230685 |
||||||
正义村 |
书记:任福迁13846075189 |
取水点及负责人:潘正文18346735360 |
||||||
联义村 |
书记:李红彬13029896408 |
取水点及负责人:姜元军13946800936 |
||||||
平原村 |
书记:孙庆金15699670317 |
取水点及负责人:马忠福13763645409 |
||||||
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及区域就近协同力量调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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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人:李桂明18304675515 |
接警电话: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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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农场消防队 |
负责人:郭 东13836535166 |
接警电话:0467-5982119 |
||||||
新宝东粮库 |
负责人:隋福军 13836580156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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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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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就近灭火救援消防力量调集划分 |
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各级负责人、虎林市消防救援队适地区适火灾情况调集区域救援力量,区域内消防救援力量随时做好调集增员命令。 |
附件7:
新乐乡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新乐乡政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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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乡政府负责人 |
郑东方13836523999 |
消防负责人 |
李振方15246265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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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联动负责人 |
王欣18246730917 |
挖掘机:孙洪波18346715377 装载机:陈振勇13945865685 |
|||||
村屯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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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村兴隆屯 |
书记:陶德才18846735652 |
取水点负责人:蔡春阳15904655529 |
|||||
新乐村新乐屯 |
书记:王连君15846440011 |
取水点负责人:单运贵13054329711 |
|||||
双跃村双跃屯 跃进屯 |
书记:刘雪飞15146195789 |
取水点负责人:双跃屯兰广布,13946840909; 跃进屯韩金辉,18724665652。 |
|||||
连山村连山屯 富裕屯 |
书记:刘君平13763640826 |
取水点负责人:连山屯熊明科,18714675739; 富裕屯郑海龙,13359956890。 |
|||||
富荣村富荣屯 候头林屯 |
书记:王 斌 13946845811 |
取水点负责人:富荣屯袁廷文,13089572866; 候头林屯高君,13836580278。 |
|||||
新民村新民屯 |
书记:于德贵15946690621 |
取水点负责人:张显军13946030980 |
|||||
永平村永平屯 忠义屯 团结屯 |
书记:宋胜合13089804788 |
取水点负责人:永平屯刘金山,15946665648; 忠义屯刘华,18724665785; 团结屯王胜堂,15146190758。 |
|||||
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及区域就近协同力量调集 |
|||||||
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人:李桂明18304675515 |
接警电话:119 |
|||||
详见附件 |
|||||||
第一时间就近灭火救援消防力量调集划分 |
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各级负责人、虎林市消防救援队适地区适火灾情况调集区域救援力量,区域内消防救援力量随时做好调集增员命令。 |
附件8:
虎林镇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虎林镇政府职责 |
||||||||
虎林镇政府负责人 |
何龙13836550555 |
消防负责人 |
王真奇15946675151 |
|||||
社会联动负责人 |
黄其发13796925757 |
挖掘机、装载机、吊 车:黄海波13634675999 |
||||||
村屯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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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农村屯 |
书记:孙均品15946760643 |
取水点负责人:李青山13555060077 |
||||||
安乐村屯 |
书记:王 滨13796935803 |
取水点负责人:景玉芳13634675781 |
||||||
镇兴村屯 |
书记:徐桂莲15045775155 |
取水点负责人:刘培利13664670500 |
||||||
西岗村屯 |
书记:赵仁福13836535258 |
取水点负责人:宁长全15846700136 |
||||||
桦树村屯 |
书记:李素兰13796925111 |
取水点负责人:曹洪涛13846055594 |
||||||
义和村屯 |
书记:李忠魁13945800004 |
取水点负责人:程倍云15561995519 |
||||||
东升村屯 |
书记:唐福刚15946775957 |
取水点负责人:于连臣13836550028 |
||||||
东源村屯 |
书记:盖福海15246240992 |
取水点负责人:徐 明15946795535 |
||||||
于林村屯 |
书记:周言宝13945845479 |
取水点负责人:孔宪才13904875581 |
||||||
同和村屯 |
书记:孙云德13796440015 |
取水点负责人:汪新胜13945840036 |
||||||
桦南村屯 |
书记:汪兆喜13846050064 |
取水点负责人:黄其发13796925757 |
||||||
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及区域就近协同力量调集 |
||||||||
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人:李桂明18304675515 |
接警电话:119 |
||||||
庆丰农场消防队 |
负责人:吕 艳13946860813 |
接警电话:0467-5907119 |
||||||
详见附件 |
||||||||
第一时间就近 灭火救援消防 力量调集划分 |
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各级负责人、虎林市消防救援队适地区适火灾情况调集区域救援力量,区域内消防救援力量随时做好调集增员命令。 |
附件9:
东城镇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东城镇政府职责 |
||||||||
东诚镇政府负责人 |
韩继霞13836555559 |
消防负责人 |
孙枢军13946855668 |
|||||
社会联动负责人 |
王昊15714511823 |
挖掘机、装载机、吊车:无 |
||||||
村屯职责 |
||||||||
东风村 |
书记:尹振林13846050735 |
取水点及负责人:无 |
||||||
永丰村 |
书记:周春财15699674555 |
取水点及负责人:无 |
||||||
复兴村 |
书记:栾忠选15094650000 |
取水点及负责人:无 |
||||||
新风村 |
书记:房胜勃13329575795 |
取水点及负责人:无 |
||||||
清和村 |
书记:盖淑玲15094640494 |
取水点及负责人:无 |
||||||
忠诚村 |
书记:于 波15094660000 |
取水点及负责人:无 |
||||||
忠信村 |
书记:潘洪平13329579900 |
取水点及负责人:无 |
||||||
和平村 |
书记:孙连华13846030706 |
取水点及负责人:无 |
||||||
仁爱村 |
书记:毕青松15094680033 |
取水点及负责人:无 |
||||||
三林村 |
书记:张军辉15094630188 |
取水点及负责人:无 |
||||||
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及区域就近协同力量调集 |
||||||||
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人:李桂明18304675515 |
接警电话:119 |
||||||
庆丰农场消防队 |
负责人:吕 艳13946860813 |
接警电话:0467-5907119 |
||||||
详见附件 |
||||||||
第一时间就近 灭火救援消防 力量调集划分 |
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各级负责人、虎林市消防救援队适地区适火灾情况调集区域救援力量,区域内消防救援力量随时做好调集增员命令。 |
附件10:
庆丰农场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庆丰农场职责 |
||||||||
庆丰农场负责人 |
王绍峰 13946487898 |
消防负责人 |
李建强13836510119 |
|||||
社会联动负责人 |
苏志刚13946745999 |
挖掘机:于富军 15904660707 |
||||||
管理区职责 |
||||||||
第一管理区 |
主任:訾 野 15845355977 |
取水点负责人:杨昆鹏 18714675643 |
||||||
第二管理区 |
主任:柯卫强 13945825943 |
取水点负责人:王 强 13634870634 |
||||||
第三管理区 |
主任:潘 擎 15094635233 |
取水点负责人:毕 雷 15214670080 |
||||||
第四管理区 |
主任:于喜忠 18704672666 |
取水点负责人:林 伟 13836500746 |
||||||
第五管理区 |
主任:李道军 13836510568 |
取水点负责人:刘文龙 15946770120 |
||||||
第六管理区 |
主任:胡 伟 13555475770 |
取水点负责人:刘 波 15146785551 |
||||||
第七管理区 |
主任:崔晓明 13796410189 |
取水点负责人:王晓东 15246290027 |
||||||
第八管理区 |
主任:王 蒙 15146135697 |
取水点负责人:冉川江 13945850033 |
||||||
第九管理区 |
主任:李海军 13846050768 |
取水点负责人:王 伟 18246755393 |
||||||
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及区域就近协同力量调集 |
||||||||
庆丰农场消防队 |
负责人:吕 艳13946860813 |
接警电话:0467-5907119 |
||||||
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人:李桂明18304675515 |
接警电话:119 |
||||||
详见附件 |
||||||||
第一时间就近 灭火救援消防 力量调集划分 |
庆丰农场消防队 各级负责人、虎林市消防救援队适地区适火灾情况调集区域救援力量,区域内消防救援力量随时做好调集增员命令。 |
附件11:
伟光乡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伟光乡政府职责 |
||||||||
伟光乡政府负责人 |
乡长:魏本燕18249490842 |
消防负责人 |
刘茂才15845340444 |
|||||
社会联动负责人 |
闫志伟13763650399 |
挖掘机:都业新15146714789 装载机:韩志超18804670109 |
||||||
村屯职责 |
||||||||
伟光村 |
书记:于广军,15214648811 |
取水点负责人:王希国15946760818 |
||||||
永胜村 |
书记:刘 香,13634870262 |
取水点负责人:纪宝强13555055307 |
||||||
吉安村 |
书记:张述德,13796425088 |
取水点负责人:李振宝15146180399 |
||||||
吉庆村 |
书记:万希宝,13836530132 |
取水点负责人:申洪海13836500177 |
||||||
胜利村 |
书记:姜晓华,13836585365 |
取水点负责人:黄玉秋13796435087 |
||||||
德福村 |
书记:叶景权,15146185546 |
取水点负责人:房启君13846050383 |
||||||
幸福村 |
书记:王洪刚,15846457999 |
取水点负责人:赵本和15765645717 |
||||||
太平村 |
书记:丁志刚,15765645777 |
取水点负责人:赵德文13674575122 |
||||||
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及区域就近协同力量调集 |
||||||||
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人:李桂明18304675515 |
接警电话:119 |
||||||
庆丰农场消防队 |
负责人:吕 艳13946860813 |
接警电话:0467-5907119 |
||||||
详见附件 |
||||||||
第一时间就近 灭火救援消防 力量调集划分 |
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各级负责人、虎林市消防救援队适地区适火灾情况调集区域救援力量,区域内消防救援力量随时做好调集增员命令。 |
附件12:
虎头镇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虎头镇政府职责 |
||||||||
虎头镇政府负责人 |
镇长:林忠辉15045765345 |
消防负责人 |
周红艳13796415085 |
|||||
社会联动负责人 |
孙海燕15636501213 |
挖掘机、装载机、吊车:无 |
||||||
村屯职责 |
||||||||
卫疆村 |
书记:金庆太 13804896087 |
取水点负责人:董克贵18249495752 |
||||||
大王家村 |
书记:张明水 15214680418 |
取水点负责人:苗春林15184625673 |
||||||
朱德山村 |
书记:王进荣 18346700345 |
取水点负责人:谢宝琴 15094640035 |
||||||
半站村 |
书记:赛占军 13836515137 |
取水点负责人:许传玉 13115476328 |
||||||
月牙泡村 |
书记:吴文斌 15804675456 |
取水点负责人:宋云德 18746710632 |
||||||
虎头村 |
书记:刘润钦 13945860071 |
取水点负责人:宋庆华 13199429987 |
||||||
新兴村 |
书记:张景林15765645789 |
取水点负责人:谷君峰 13946835354 |
||||||
新岗村 |
书记:李玉盛 13836595056 |
取水点负责人:王周珍 15904675249 |
||||||
新庆村 |
书记:赵永来 18746740991 |
取水点负责人:刘玉忠 13796425987 |
||||||
富路村 |
书记:鲁海洲 18346770555 |
取水点负责人:刘江 13836575690 |
||||||
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及区域就近协同力量调集 |
||||||||
虎头政府专职消防队 |
负责人:赵祥明13763645077 |
无 |
||||||
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人:李桂明18304675515 |
接警电话:119 |
||||||
详见附件 |
||||||||
第一时间就近 灭火救援消防 力量调集划分 |
虎头政府专职消防队 各级负责人、虎林市消防救援队适地区适火灾情况调集区域救援力量,区域内消防救援力量随时做好调集增员命令。 |
附件13:
珍宝岛乡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珍宝岛乡政府职责 |
||||||
珍宝岛乡政府负责人 |
乡长:李鸿涛15636885017 |
消防负责人 |
郎福军13946820677 |
|||
社会联动负责人 |
王超18246735267 |
挖掘机:由利群18403600007 装载机:张彦波13845800010 |
||||
村屯职责 |
||||||
小木河村 |
支书:宋铁军18704675432 |
取水点负责人:张建富13946840598 |
||||
独木河村 |
支书:周茂盛13946820877 |
取水点负责人:历秀举15145620075 |
||||
永和村 |
支书:王建国18714670511 |
取水点负责人:韩永富18846725680 |
||||
永乐村 |
支书:朴元哲15946730343 |
取水点负责人:金明光13836595696 |
||||
新跃村 |
支书:岳文彬13763645602 |
取水点负责人:姚志民13836535930 |
||||
宝丰村 |
支书:蒋续芳15045790567 |
取水点负责人:陈艳辉15145790060 |
||||
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及区域就近协同力量调集 |
||||||
绿都集团有限公司小木河分公司 |
负责人:张彦波13845800010 |
|||||
虎头政府专职消防队 |
负责人:赵祥明13763645077 |
无 |
||||
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人:李桂明18304675515 |
接警电话:119 |
||||
详见附件 |
||||||
第一时间就近 灭火救援消防 力量调集划分 |
绿都集团有限公司小木河分公司 各级负责人、虎林市消防救援队适地区适火灾情况调集区域救援力量,区域内消防救援力量随时做好调集增员命令。 |
附件14:
阿北乡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阿北乡政府职责 |
||||||||
阿北乡政府负责人 |
王茂军13614680880 |
消防负责人 |
徐大勇13946820949 |
|||||
社会联动负责人 |
王国强13846070096 |
挖掘机、装载机:朱斌13946835220 |
||||||
村屯职责 |
||||||||
新富村新富屯 |
朱斌13946835220 |
取水点负责人:刘长杰13836505284 |
||||||
新路村新路屯 |
冷立文18003671113 |
取水点负责人:彭遵伟13349568003 |
||||||
新林村新林屯 |
王海艳15845330062 |
取水点负责人:姜洪林13555460681 |
||||||
阿北村阿北屯、新程屯 |
金昌义13836580303 |
取水点负责人:任国珍13945865368 |
||||||
新中村新中屯 |
张丛新13796415383 |
取水点负责人:任国珍13945865368 |
||||||
阿东村阿东屯新发屯 |
范忠祥13904875021 闫信海15845360155 |
取水点负责人:张树安15146195513 张树红15845370359 |
||||||
新政村新政屯新华屯 |
刘国栋13836520449 |
取水点负责人:徐峰13796925415 |
||||||
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及区域就近协同力量调集 |
||||||||
虎头政府专职消防队 |
负责人:赵祥明13763645077 |
无 |
||||||
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人:李桂明18304675515 |
接警电话:119 |
||||||
详见附件 |
||||||||
第一时间就近灭火救援消防力量调集划分 |
虎头政府专职消防队。 各级负责人、虎林市消防救援队适地区适火灾情况调集区域救援力量,区域内消防救援力量随时做好调集增员命令。 |
附件15:
858农场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858农场职责 |
||||||||
858农场负责人 |
于吉庆13329577977 |
消防负责人 |
黄敬国18304670302 |
|||||
社会联动负责人 |
姜忠奇13796455668 |
挖掘机:庞 军13304872333 装载机:周 江15094650886 |
||||||
管理区职责 |
||||||||
第一管理区 |
主任:朱明强15146700366 |
取水点负责人:朱明强15146700366 |
||||||
第二管理区 |
主任:郭 琳13946880838 |
取水点负责人:郭 琳13946880838 |
||||||
第三管理区 |
主任:刘 祥13351079220 |
取水点负责人:刘 祥13351079220 |
||||||
第四管理区 |
主任:王 磊18045756234 |
取水点负责人:王 磊18045756234 |
||||||
第五管理区 |
主任:张建民13394671985 |
取水点负责人:张建民13394671985 |
||||||
第六管理区 |
主任:霍 冉17703670555 |
取水点负责人:霍 冉17703670555 |
||||||
第七管理区 |
主任:高喜徽15146168596 |
取水点负责人:高喜徽15146168596 |
||||||
第八管理区 |
主任:朱荣强13836510369 |
取水点负责人:朱荣强13836510369 |
||||||
第九管理区 |
主任:刘传良13351973388 |
取水点负责人:刘传良13351973388 |
||||||
第十管理区 |
主任:刘忠琳18945140773 |
取水点负责人:刘忠琳18945140773 |
||||||
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及区域就近协同力量调集 |
||||||||
858农场消防队 |
负责人:黄敬国 18304670302 |
接警电话:0467-5953119 |
||||||
庆丰农场消防队 |
负责人:吕 艳13946860813 |
接警电话:0467-5907119 |
||||||
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人:李桂明18304675515 |
接警电话:119 |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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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就近 灭火救援消防 力量调集划分 |
858农场消防队 各级负责人、虎林市消防救援队适地区适火灾情况调集区域救援力量,区域内消防救援力量随时做好调集增员命令。 |
附件16:
854农场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854农场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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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农场负责人 |
臧久龙13796942624 |
消防负责人 |
李保军1384603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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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联动负责人 |
周雪生13614687666 |
挖掘机、装载机、吊车: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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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站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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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作业站 |
站长:黄祖鑫18804670688 |
取水点负责人:刘先德18246755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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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作业站 |
站长:陈兴伟13846085788 |
取水点负责人:杨东营13836545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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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作业站 |
站长:李金明15946710348 |
取水点负责人:郭亭军136346703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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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作业站 |
站长:李振波13019742805 |
取水点负责人:李军131991671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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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作业站 |
站长:李红18945157466 |
取水点负责人:张鑫14794665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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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及区域就近协同力量调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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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农场消防队 |
负责人:李保军 13846030419 |
接警电话:0467-5968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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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林业局消防队 |
负责人:李向利13946815747 |
接警电话:04675984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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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业局消防队 |
负责人:丁学良 13946890880 |
接警电话:0467-591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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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人:李桂明18304675515 |
接警电话: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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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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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就近 灭火救援消防 力量调集划分 |
八五四农场消防救援队 各级负责人、虎林市消防救援队适地区适火灾情况调集区域救援力量,区域内消防救援力量随时做好调集增员命令。 |
附件17:
迎春镇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迎春镇政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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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镇政府负责人 |
焉正与15146705155 |
消防负责人 |
王辉139458652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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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联动负责人 |
汤天燕13836515325 |
装载机:曹玉鹏137964451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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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屯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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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村 |
书记:张华13836555955 |
取水点负责人:韩洪敏1383652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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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西村 |
书记:徐建波15946785481 |
取水点负责人:孙文13796420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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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村 |
书记:肖殿忠13624670493 |
取水点负责人:韩凤廷158453504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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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及区域就近协同力量调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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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农场消防队 |
负责人:李宝军 13846030419 |
接警电话:0467-5968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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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林业局消防队 |
负责人:李向利13946815747 |
接警电话:04675984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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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业局消防队 |
负责人:丁学良 13946890880 |
接警电话:0467-591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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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人:李桂明18304675515 |
接警电话: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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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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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就近灭火救援消防力量调集划分 |
迎春村:854农场消防队;镇西村:迎春立业局消防队; 曙光村:东方红林业局消防队。 各级负责人、虎林市消防救援队适地区适火灾情况调集区域救援力量,区域内消防救援力量随时做好调集增员命令。 |
附件18:
迎春林业局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迎春林业局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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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林业局负责人 |
王继君13704685012 |
消防负责人 |
李向利13946815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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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联动负责人 |
安山13359655237 |
挖掘机、装载机、吊车: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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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农场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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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峰林场 |
马元军场长13836565345 |
取水点负责人:无取水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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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农场 |
邓贵东场长13946815676 |
取水点负责人:无取水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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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山林场 |
刘露民场长18846730277 |
取水点负责人:无取水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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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农场 |
刘兴隆场长13846020278 |
取水点负责人:无取水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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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及区域就近协同力量调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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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林业局消防队 |
负责人:李向利13946815747 |
接警电话:04675984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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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农场消防队 |
负责人:李宝军 13846030419 |
接警电话:0467-5968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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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业局消防队 |
负责人:丁学良 13946890880 |
接警电话:0467-591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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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人:李桂明18304675515 |
接警电话: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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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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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就近 灭火救援消防 力量调集划分 |
皖峰林场、方山林场、光明农场:迎春林业局消防队; 曙光农场:东方红林业局消防队 各级负责人、虎林市消防救援队适地区适火灾情况调集区域救援力量,区域内消防救援力量随时做好调集增员命令。 |
附件19:
东方红镇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东方红镇政府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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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镇政府负责人 |
书记:杨玉才13836515995 |
消防负责人 |
徐向阳15146725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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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联动负责人 |
王波15545721616 |
挖掘机:于连平18746780555 装载机:于龙江18945864333 吊 车:于龙江18945864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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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屯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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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村河东屯 |
村书记:迟京波15904650167 |
取水点负责人:张国158467252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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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村东村屯 |
村书记:迟京波15904650167 |
取水点负责人:蒋建强133395759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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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先村 |
村书记:于海河15094660222 |
无取水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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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阳村 |
村书记:孙庆国15636877766 |
无取水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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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及区域就近协同力量调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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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业局消防队 |
负责人:丁学良 13946890880 |
接警电话:0467-591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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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农场消防队 |
负责人:李宝军 13846030419 |
接警电话:0467-5968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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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林业局消防队 |
负责人:李向利13946815747 |
接警电话:04675984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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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人:李桂明18304675515 |
接警电话: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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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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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就近 灭火救援消防 力量调集划分 |
东方红林业局消防队 各级负责人、虎林市消防救援队适地区适火灾情况调集区域救援力量,区域内消防救援力量随时做好调集增员命令。 |
附件20:
东方红林业局灭火救援联勤联动力量调度表
东方红林业局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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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业局负责人 |
向允彬13351978366 |
消防负责人 |
王勇189458477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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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联动负责人 |
张德军13836540000 |
挖掘机:廖广深15146705721 装载机:李考忠13796925296 吊 车:张 斌 158453807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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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场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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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林林场 |
场长:邓基波18004672555 |
取水点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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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岔林场 |
书记:王军亮13329577817 |
取水点负责人:无,小型消防水罐车,2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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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木河林场 |
场长:叶 强13846952689 |
取水点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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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林场 |
场长:张吉斌18945154333 |
取水点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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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幸林场 |
场长:郭振伟15846840755 |
取水点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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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林洞林场 |
场长:刘石建13846949077 |
取水点负责人:无,小型消防水罐车,2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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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牙克林场 |
场长:陈永红13946620917 |
取水点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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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塔山林场 |
场长:郑顺国15904660807 |
取水点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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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场林场 |
场长:于忠喜13329573588 |
取水点负责人:无,小型消防水罐车,4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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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源林场 |
场长:刁胜利13614685039 |
取水点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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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林场 |
场长:程凤刚13945860601 |
取水点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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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岱林场 |
场长:满旭东13555037139 |
取水点负责人: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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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消防救援力量及区域就近协同力量调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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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红林业局消防队 |
负责人:丁学良 13946890880 |
接警电话:0467-5911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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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农场消防队 |
负责人:李宝军 13846030419 |
接警电话:0467-5968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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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林业局消防队 |
负责人:李向利13946815747 |
接警电话:04675984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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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消防救援大队 |
负责人:李桂明18304675515 |
接警电话:119 |
|||||
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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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时间就近 灭火救援消防 力量调集划分 |
东方红林业局消防队 各级负责人、虎林市消防救援队适地区适火灾情况调集区域救援力量,区域内消防救援力量随时做好调集增员命令。 |
本预案从2022年9月26日起实行。虎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虎林市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虎政办规〔2022〕2号)同时废止。
2022年9月26日
虎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