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驻虎农垦、森工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黑龙江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9〕15号)、《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鸡西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鸡政发〔2020〕3号)要求,准确把握2010年以来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变化趋势性特征,全面摸清我市人口增长、劳动力供给、流动人口变化、老年人口规模、人口受教育程度与卫生健康状况等情况,切实做好我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实事求是,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依法普查,切实将普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二)普查目的。全面查清我国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时点、对象和内容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加强领导,成立机构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一项规模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为做好这项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我市成立“虎林市人民政府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人口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组织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乡镇、中心街道、驻虎各农垦森工企业要分别成立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于2020年4月20日前将成立普查机构文件报市统计局(联系人陈雪娇;联系电话5891055;邮箱hlrpb5891051@163.com)
四、周密安排,强化落实
(一)落实经费保障。国务院规定,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负担。市财政部门要指导(协助)普查机构编制普查经费预算,及时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市普查机构要做好普查经费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节省开支。
(二)精心选聘普查指导员、普查员。市、乡(农垦及森工企业)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优先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借调,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选任,或从社会招聘普查员。要选调一批素质好、责任心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有过普查或大型调查入户经验人员,组成我市人口普查工作骨干队伍。要及时支付选聘人员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以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单位岗位,确保普查工作队伍稳定。
(三)广泛宣传动员。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研究制定普查宣传方案,做好普查宣传策划和具体实施。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平台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履行法定义务,如实填报普查信息,为普查顺利实施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密切配合,明确职责
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选调专门人员独立负责相应的普查工作。统计部门负责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实施;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及时提供普查所需部门行政记录,共同全力做好普查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中心街道办事处、驻虎农垦森工企业、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充分发挥作用,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各项工作。
六、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提高普查效率
要推进信息技术和资料共享。普查登记采取电子化方式,由普查员使用平板电脑或者智能手机采集数据, 倡导普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申报数据。市、乡两级普查机构要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推进大数据在普查中的应用,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
七、依法普査, 确保数据质量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将依法行政落实到普查全过程。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考核、奖惩的依据。要加强对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严防泄露。
市、乡两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市政府统计机构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人口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附件
虎林市人民政府第七次
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殷洪亮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于 君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李 彬 市统计局局长
徐太民 市发改局局长
陈一鸣 市公安局副局长
徐海林 市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喜东 市财政局局长
刘玉波 市民政局局长
刘志花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昭宏 农垦850农场纪委书记
李秀华 农垦854分公司财务总监
孙运珍 农垦856农场副场长
张艳斌 农垦858农场副书记
孙晓燕 农垦庆丰分公司财务总监
王延波 农垦云山农场工会主席
陈宝莹 东方红林业局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王继君 迎春林业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成 员:(排名不分先后)
逯有波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良芬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徐明新 市政法委副书记
裴宪宝 市统战部副部长
汪新军 市教育局副局长
齐 平 市司法局副局长
邵春阳 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凤清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广征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潘 明 市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芦媛媛 市统计局副局长
姜玉松 市外事办副主任
张 秋 市税务局副局长
周 强 市医保局副局长
赵建华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王亚男 市中心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子晨 武警虎林大队中队长
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统计局副局长芦媛媛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