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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部门:
为持续推进我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进生态虎林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程,提高人民群众对全民义务植树法定性、公益性、全民性的认识,形成全民参与义务植树的良好氛围,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开展全域增绿行动,持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切实将义务植树与城市园林景观建设相结合,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做到以植树造景,乔灌花草合理配置,全力打造绿色生态虎林。
二、时间安排
2022年4月22日-11月10日
其中4月25日为义务植树主题日
三、活动主题
依法履行植树义务,携手共建绿色虎林
四、工作任务
2022年城市绿化植树总任务11万株。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植树活动顺利开展。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强化义务植树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义务植树目标责任制,把义务植树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要按照适龄公民每人每年义务栽植3株树的标准,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村组适龄公民开展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完成2022年全民义务植树任务。
城镇个体工商经营者和非农业户户籍的待业公民,由中心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参加义务植树(树苗由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负责提供)。中省直、市直部门由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负责组织参加义务植树。
(二)广泛动员,加大宣传,营造植树活动良好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形式和方法,有序履行植树义务。新闻单位要对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社会各界以及市民群众绿化植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采取宣传海报、视频短片、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普及造林绿化知识,弘扬科学绿化理念,营造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的浓厚氛围。
(三)精心谋划,突出重点,确保植树活动整体推进。
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城市义务植树工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做好对义务植树工作的指导、督办和检查工作,推进义务植树活动。城市执法、公安等部门要依法打击和制止破坏绿化树木违法行为,加大对绿地树木的保护力度。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开展绿化进学校、进社区、进营区、进厂区、进农村等绿化活动。
(四)创新机制,广筹资金,确保植树活动有序开展。
植树资金筹集坚持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扶持、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融资机制,确保绿化植树所需资金。积极倡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绿化植树活动,采取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履行植树义务。
(五)明确目标,健全制度,提高科学管护确保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2022年全民义务植树的领导,保证苗木质量,做到规范栽植,科学养护,落实管护单位,确保义务植树成活率、保存率均不低于95%。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病虫害防治力度,密切关注光肩星天牛、杨柳腐烂病等病虫害发生趋势,切实做好灾害防控,保护绿化成果。
虎林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6日
虎政发〔2022〕10号(虎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虎林市城区义务植树活动方案的通知)(4.1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