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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政发〔2022〕10号虎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虎林市城区义务植树活动方案的通知
2022-04-20 09:23   来源:虎林市人民政府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部门:

为持续推进我市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进生态虎林建设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程,提高人民群众对全民义务植树法定性、公益性、全民性的认识,形成全民参与义务植树的良好氛围,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开展全域增绿行动,持续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切实将义务植树与城市园林景观建设相结合,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相结合,做到以植树造景,乔灌花草合理配置,全力打造绿色生态虎林。

二、时间安排

2022年4月22日-11月10日

其中4月25日为义务植树主题日

三、活动主题

依法履行植树义务,携手共建绿色虎林

四、工作任务

2022年城市绿化植树总任务11万株。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植树活动顺利开展。

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强化义务植树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义务植树目标责任制,把义务植树工作摆上突出位置,要按照适龄公民每人每年义务栽植3株树的标准,组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村组适龄公民开展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主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高标准完成2022年全民义务植树任务。

城镇个体工商经营者和非农业户户籍的待业公民,由中心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参加义务植树(树苗由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负责提供)。中省直、市直部门由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负责组织参加义务植树。

(二)广泛动员,加大宣传,营造植树活动良好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全民义务植树形式和方法,有序履行植树义务。新闻单位要对在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等方面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社会各界以及市民群众绿化植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要采取宣传海报、视频短片、网络、微信等多种形式,普及造林绿化知识,弘扬科学绿化理念,营造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的浓厚氛围。

(三)精心谋划,突出重点,确保植树活动整体推进。

各部门、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城市义务植树工作。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做好对义务植树工作的指导、督办和检查工作,推进义务植树活动。城市执法、公安等部门要依法打击和制止破坏绿化树木违法行为,加大对绿地树木的保护力度。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大力开展绿化进学校、进社区、进营区、进厂区、进农村等绿化活动。

(四)创新机制,广筹资金,确保植树活动有序开展。

  植树资金筹集坚持国家、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政府主导、部门扶持、社会参与、多元投入”的融资机制,确保绿化植树所需资金。积极倡导和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绿化植树活动,采取造林绿化、抚育管护、自然保护、认种认养、设施修建、捐资捐物、志愿服务等形式,履行植树义务。

(五)明确目标,健全制度,提高科学管护确保实效。

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2022年全民义务植树的领导,保证苗木质量,做到规范栽植,科学养护,落实管护单位,确保义务植树成活率、保存率均不低于95%。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病虫害防治力度,密切关注光肩星天牛、杨柳腐烂病等病虫害发生趋势,切实做好灾害防控,保护绿化成果。      

                                       虎林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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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政发〔2022〕10号(虎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虎林市城区义务植树活动方案的通知)(4.16).pdf

发布者: 虎林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