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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虎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2023-11-30 10:38   来源:虎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 (黑政办发[2023]38号)、《鸡西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鸡西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鸡政发[2023]17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虎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予以公布。与2022年版(256项)相比,保留200项、新增5项、取消25项、变更31项 (其中,变更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3项、变更事项名称2项、变更设定和实施依据26项),整体减少20项。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一、根据《黑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由我市财政局实施。
二、根据《黑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向无规定动物疫病区输入易感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审批”,由我市农业农村局实施。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行政许可事项“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省体育局主管省级、设区的市级体育部门实施,由我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实施。
四、根据《黑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新增行政许可事项“单采血浆站设置审批”许可事项,由我市卫生健康局初审。
五、根据《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新增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设置大型户外牌匾的审批”由我市城管局实施。
六、根据我省机构设置和改革情况,将涉及国防交通战备的行政许可事项“占用国防交通控制范围土地审批”主管部门和实施机关由发改部门调整为交通运输部门。
七、根据国防动员体制改革情况,将“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的主管部门由虎林市住建局调整为虎林市发改局。
八、根据《黑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将行政许可事项“边境管理区通行证核发”的实施机关由边境管理大队调整为公安局。
九、根据《黑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经征求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意见,将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进行变更,由“食品小餐饮经营核准”变更为“小餐饮核准”
十、根据《黑龙江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经征求行政许可事项主管部门意见,将行政许可事项名称进行变更,由“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变更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要严格按照《虎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全面落实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级梳理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工作的要求,遵守实施规范和监管标准规则,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平稳、规范运行。

附件:《虎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023年版) 》

虎林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0日

虎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虎林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发布者: 虎林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