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

  • 政策
  • 虎林市人民政
    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
    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
    公开年报
  • 依申请公
    公开
虎政发〔2024〕3 号虎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虎林市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3-20 15:06   来源:虎林市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虎林市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虎林市人民政府

2024315

虎林市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

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思想,促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新发展理念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关于支持绿色矿山建设的若干意见》(黑自然资发〔2021232号),结合虎林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以保护生态环境为重点,以科技创新为支撑,构建长效机制,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规划、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全过程,引领和带动传统矿业转型升级,全面提升矿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推动形成矿地和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企业主体。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明确发展目标,制定规划、产业政策和建设标准。矿山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重点抓好矿山设计、建设、采矿、选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闭坑等关键环节绿色矿山建设的落实。

2.标准领跑、政策激励。按照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矿地关系和谐化的总体要求,分行业建立绿色矿山建设标准,鼓励行业领先企业制定领跑标准。制定支持绿色矿山发展产业政策,发挥政府激励导向作用。

3.环保优先、防治结合。在生态环境脆弱区、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内一律不准新设立探矿权和采矿权,现有矿业权要按照有关规定逐步退出。督促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预防和减少矿业活动对生态环境的污染破坏。

4.科技创新、示范引领。开展绿色勘查,推进地质找矿理论研究与技术、装备创新,广泛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推广绿色勘查项目和绿色矿山建设经验,发挥示范项目和示范企业的引领和标杆作用。

二、建设目标

构建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绿色勘查,加快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坚持绿色转型与管理改革相互促进,研究建立政府引导、部门联动、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的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体系;建立绿色勘查、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标准体系;构建绿色矿业发展长效机制,完善配套激励政策。形成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严格执行各级矿产资源规划、产业政策和生态保护要求,新建矿山布局合理,全部按照绿色矿山标准建设。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绿色矿业建设标准。一是严格按照绿色勘查技术规范执行,新上勘查项目必须符合绿色勘查技术规范;二是严格采矿权准入条件,新立采矿权必须符合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二)加快绿色矿山建设步伐。按照制定的标准,新建矿山要全部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同时加快推进生产矿山建设绿色矿山的工作力度。

(三)加快推广实施绿色勘查。一是加强绿色勘查宣传,加大对广大地勘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使地勘从业人员形成对绿色勘查理念的认同,把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根植于地勘项目和参与项目人员的心中;二是坚持绿色勘查创新。探索研究推广应用无人机航空物探、浅钻、便携式钻机等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地质找矿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积极推动相关制度创新,修改完善相关标准规范,使之更加适应生态文明建设要求。

(四)积极推动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发挥政府引导作用,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推动行政辖区内的绿色矿山建设。一是优化矿产开发保护格局。要认真编制实施各级矿产资源规划,按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建设总体要求,优化矿山布局,严守生态红线,合理设置矿业权。二是调整矿业产业结构。将化解过剩产能与推动资源整合、企业兼并重组和解决失去生存发展条件的矿山企业密切结合起来,推动矿业规模化、集约化、基地化发展,引导形成以大型集团为主体,大中小型矿山、上下游产业协调发展的资源开发格局。

四、政策措施

鼓励和支持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严格落实用矿、用地、财税、金融支持政策,保障绿色矿山建设用地,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不断提高矿业发展水平。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门要深刻认识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市级沟通协调机制,负责落实绿色矿山建设和绿色矿业发展工作,编制市级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工作措施,积极推进市域内绿色矿山的建设和申报。

(二)规范有序推进

各相关部门要督促落实绿色勘查和绿色矿山建设,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矿山企业要全面落实绿色矿山建设主体责任,编制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度安排和具体措施,完成绿色矿山建设任务或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矿山企业,应对照标准进行自评,形成绿色矿山建设自评报告。

(三)强化监督考核

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动、互通的执法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互通。加大绿色矿山建设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对不按规定履行义务的矿山企业,要严肃查处,并向社会曝光,市政府也将对推进不力、推诿拖拉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虎政发〔2024〕3号 虎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虎林市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策解读网址:


http://www.hljhulin.gov.cn/hls/c100784/202408/c06_303651.shtml
发布者: 虎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