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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政办发〔2024〕13号虎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虎林市2024年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4-05-03 15:02   来源:虎林市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业经市政府七届34次常务会议审议,现将《虎林市2024年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虎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423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安全生产部署会议要求,全面规范我市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努力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省、市文件精神,结合“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以集中查处农村地区农业机械违法行为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扎实抓好安全责任落实、源头监管、宣传教育、操作培训、安全检查、“清非打黑”等各项工作,确保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向好,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高位推进的原则。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是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要事,更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抓好的重要工作。要在思想上提高认识,要深入学习省、市文件精神,加强领导、强力推进、跟踪问效。

(二)坚持从严从实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进一步梳理农机安全生产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相关部门以及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的监管职责。创新基层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机制,将市、乡、村三级农机安全生产监管内容融入基层网格化管理,实现对基层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动态监管、源头治理,形成条块结合、规范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新格局。

(三)坚持源头预防的原则。强化源头治理,既要注重加强路面执法,严查、严管、严处农业机械违法载人行为,又要注重在强化农业机械出村上路之前等源头前置环节监管,从严管控隐患车辆上路行驶和田间作业,严防安全事故。

(四)坚持部门联动的原则。深刻认识到农业机械安全工作不是单一性业务工作,需要职能部门行动联合、信息共享、专班推进、定期会商,各职能部门搞好协作配合,放大工作效应。

(五)坚持稳步推进的原则。将依法依规治理农业机械违法载人与做好田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同步开展,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对农业生产和运输的影响。

三、工作任务

(一)落实农机安全源头防控责任。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培训、教育和管理责任。市、乡、村要逐级签订农机安全责任书,推动落实农机安全源头防控责任。充分发挥农机安全源头防控作用,消除管控盲区,认真开展农业机械载人出村上路劝告工作,对拒不听从劝告的,要及时报送公安机关严肃处理。

(二)集中整治农机违法载人行为。各乡镇、各职能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防违法搭乘农业机械。围绕农业机械违法载人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形成高压严管态势。公安部门和农业执法部门要紧密配合、联合执法,保证农业机械道路行驶安全。

(三)开展农业机械安全隐患排查。农业农村部门要进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专项清查工作,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全面摸排辖区内农业机械未注册登记、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超期服役检验不合格,农机驾驶操作人员未申领驾驶证或驾驶证过期等情况,形成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对隐患整改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对账销号,指导农机合作社落实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建立农机使用、维修保养台账,进一步加强农机合作社机务管理。

(四)加快推进拖拉机淘汰报废。全面开展变型拖拉机整治,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拼装改装行为,严格开展年度安全技术检验,严查违规登记上牌,及时注销达到报废期限的车辆。引导农村群众购买使用合法合规车辆,从源头上防止隐患车辆新增。要规范农业机械合法合规悬挂号牌,全面提高农用车辆反光标识的粘贴率,按照技术标准进行维护检修。

(五)集中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问题。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安全隐患,建立隐患台账。实现重要敏感路段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平交路口必上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推动力量整合,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各方协同、共管共治。公安部门要发挥交警和基层派出所优势,共同做好农村交通管理工作。

(六)提升农机作业生产安全能力。春秋两季是农业机械作业高峰期,是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易发期,各地要对将投入作业的机具,全面开展检修工作,确保作业机具性能状态良好和田间作业安全。引导农机驾驶操作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重点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耕整地机械等秋季常用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宣传教育,尤其对驾驶操作人员作业盲区严加管控,增强驾驶员与相关人员安全防范意识,避免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44月20日前)

要坚持宣传先行,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及新媒体等平台,进村入户宣讲、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全方位宣传专项整治行动内

容,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4月21日至5月31日)

集中利用2个月时间,围绕上述六项工作任务,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解决农机安全领域突出问题。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46月1日至6月15日)

市工作专班将在验收阶段,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要一盯到底,严管严罚严处确保整治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应急、公安、交通、农业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统筹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检查专项行动。把农机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到具体部门、细化到具体岗位、明确到相关负责人。精心谋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有序开展整治活动,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二)落实指导服务。要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牌证管理,严把注册登记关、安全检验关和驾驶人考试关,依法依规办理行政许可业务。组织农机技术人员深入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和有机户家中,指导农机驾驶员对农机具进行检修和保养及时排除故

障,防止农机具“带病”作业,消除农机作业事故隐患。

(三)加强宣传教育。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等相关单位,要全面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微信群、农村“大喇叭”等方式,发布春季常用农机安全生产常识,充分运用农机田间事故和涉农机道路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推进“亮尾工程”实施,加大反光标识粘贴力度,提高农业机械夜间辨识度。

(四)强化隐患排查。市农业农村局、各乡镇等相关单位,要研判生产作业季节农机安全风险,制定对策措施,提升农机安全风险隐患治理的系统性、准确性,要深入农机户、农机合作社等生产经营组织,全面排查安全设施不全、安全防护不到位、机件失效等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前、化解在小。深化“警农合作”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整治,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农机安全监管高压震慑态

势,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五)保障信息畅通。要认真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公布值班电话,确保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农机安全生产动态,遇有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要反应迅速,妥善处置。

虎政办发〔2024〕13号(正文)虎林市2024年农业机械安全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公开网址:

http://www.hljhulin.gov.cn/hls/c100784/202408/c06_303854.shtml
发布者: 虎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