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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虎林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虎林市委虎林市人民政府
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十六日
虎林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
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鸡西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监督工作实施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治理政府失信违诺问题,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场主体需求,突出问题导向,通过强化营商环境监督,积极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投资兴业环境,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政务服务效能监督
监督检查对象:对全市综合性政务大厅等实体大厅进行全覆盖式监督检查,积极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服务效能。
监督检查时间:2021年5月份
监督检查内容:对实体大厅的取号机、叫号器、监控设备、电子显示屏、“好差评”服务评价器、自助服务终端机等设备设施是否正常使用,办事指南是否规范公示,办事流程是否科学优化,是否实行“线上”预约办理,是否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度和一次性告知制度,是否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窗口工作人员是否遵守工作纪律且举止行为、文明用语、着装仪表、服务态度符合窗口服务规范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监督检查,严格做到客观准确记录,及时反馈问题。
监督检查结果处理:对检查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责令相关单位立即整改或者限期整改。对存在宗旨意识淡薄、规矩意识不强、纪律观念松弛、工作标准低下等问题的窗口工作人员予以通报,责令其所在单位或部门进一步加强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监管漏洞,严明纪律规矩,提升服务水平。
(二)开展投资项目服务保障监督
监督检查对象:对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以及水、电、热、气、通信、交通等公用企业开展投资项目服务保障监督,有力推动项目建设进度。
监督检查时间:2021年9月份
监督检查内容:对投资项目服务保障机制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以项目实地现场调查为主,采取查阅文件、走访企业、组织座谈等方式,对“服务专班+首席服务员+领导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一企一卡一册”建立情况、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对签约项目服务保障实施“挂图作战”。
监督检查结果处理:对监督检查情况和企业反馈问题进行系统分析,找准症结,及时督促和协调有关责任单位主动服务、精准服务、高效服务,严格确保服务保障措施落实落靠,有效解决
一批制约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对破坏投资营商环境、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关责任人及时移交有权机关处理,严肃问责追责。
(三)开展行政机关失信违诺监督
监督检查对象:以不守信践诺、“新官不理旧账”为整治重点,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开展失信违诺监督,积极树立依法行政、重商践诺良好形象。
监督检查时间:2021年6-7月份
监督检查内容:采取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举报和接收营商环境监测站、特邀监督员反馈信息等方式收集行政机关失信违诺问题线索,对拖欠企业账款、不履行有效合同、不兑现合法承诺、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等损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坏营商环境行为实施监督。
监督检查结果处理:发现涉嫌损害营商环境的,严格按照《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黑龙江省营商环境监督办法》相关规定开展调查核实、立案办理。对损害营商环境、涉嫌违纪违法的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有权机关处理,严肃问责追责;对行政机关失信违诺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形成警示震慑效应。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市营商环境局负责“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监督工作的具体实施,要将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严密部署,精心组织,统筹发力,取得实效。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加强对监督工作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二)严肃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九项规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端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三)注重结果运用,强化落实考核。市营商局将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相关要求,定期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全面梳理问题清单,建立整治台账,每季度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度营商环境目标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