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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虎林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1-08-12 08:45   来源:司法局信息员

一、 背景依据

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法委发﹝2020﹞5号)和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黑龙江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黑法委发﹝2021﹞2号)《中共鸡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鸡西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鸡法委发﹝2021﹞4号)要求,虎林市人民政府制定了《虎林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

二、 人员组成

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温永豹任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冬华,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丛生,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朱卫东任副组长;其余成员详见虎林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此处不再赘述。

三、 机构组成

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司法局局长兼任。

四、 主要职责

(一) 研究、审议我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

(二) 协调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重大问题;

(三) 指导、推动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


发布者: 司法局信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