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规划“十四五”时期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任务,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确保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紧密结合我市妇女儿童发展实际,经过深入论证研讨,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虎林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和《虎林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儿童规划》),并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这是我市第五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妇女规划》和《儿童规划》的体例一致,均由五部分组成,即序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
《妇女规划》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坚持男女两性平等发展,坚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坚持引领妇女共建共治共享。包括健康、教育、经济、参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保护8个领域,设置了52项主要目标、131项支持性目标,提出了91项策略措施。与上轮规划相比,为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新增“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
1.妇女与健康领域:包含了覆盖城乡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妇幼卫生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城乡差距缩小,妇女健康水平提高,人均健康预期寿命延长等目标。
2.妇女与教育领域:包含了强化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教育发展各领域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女性平等接受各阶段教育,终身教育水平显著提高等目标。
3.妇女与经济领域:包含了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虎林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充分发挥作用,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得到保障等目标。
4.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领域:包含了妇女平等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参与水平全面提升等目标。
5.妇女与社会保障领域:包含了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完善,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性别差距缩小,妇女的特殊利益和需求得到满足等目标。
6.妇女与家庭建设领域:包含了妇女和家庭成员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等目标。
7.妇女与环境领域:包含了弘扬男女平等、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逐步形成,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妇女积极参与友好型环境建设,特殊利益受到关注等目标。
8.妇女与法律领域:包含了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地方性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等目标。
《儿童规划》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对儿童发展的优先保障,坚持促进儿童全面发展,坚持保障儿童平等发展,坚持鼓励儿童参与。包括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7个领域,设置了45项主要目标、123项支持性目标,提出了89项策略措施。与上轮规划相比,为促进儿童健康安全成长、发挥家庭在儿童成长中的重要作用,新增“儿童与安全”和“儿童与家庭”2个领域。
1.儿童与健康领域:包含了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等目标。
2.儿童与安全领域:包含了儿童伤害防控体系更加健全,儿童成长的家庭、学校、社区环境更加安全,全社会维护儿童安全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儿童伤害事件大幅下降等目标。
3.儿童与教育领域:包含了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等目标。
4.儿童与福利领域:包含了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基本建成,儿童福利水平不断提升等目标。
5.儿童与家庭领域:包含了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等目标。
6.儿童与环境领域:包含了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等目标。
7.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包含了保障儿童权益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得到依法保障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