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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9-08-29 09:13   来源: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倾力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环境,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提供坚实的支撑,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9〕38号)、《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鸡政办发〔2019〕17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打造高效透明营商环境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围绕“放管服”改革任务,针对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证照分离”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压减行政许可、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清理规范基层各类涉企乱收费项目、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将检查处置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和“信用鸡西”网站公开。加大各类证明事项公开力度,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二)推进涉企政策信息公开。各乡镇、各部门要对现有招商引资、产业扶持等惠企惠民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建立涉企政策目录清单,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建立涉企信息专栏,集中公开发布涉企政策,切实提升政策知晓度。对新制定的涉企政策要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按行业领域精准推送,并及时更新到涉企政策目录清单中。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引导企业用好用足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三)深入推进办事信息公开。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调整变化情况,及时梳理编制并公开进驻办事大厅的审批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等信息。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二、规范权力运行过程,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四)推进重要决策和执行公开。建立健全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与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主动向有代表性的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以及律师协会问计求策,通过听证座谈、网络征集、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围绕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要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三、聚焦政策推进落实,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五)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围绕继续创新和完善宏观调控、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进金融改革开放、稳妥处理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方面,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相关信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攻坚,重点做好相关政策举措、扶贫项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精准扶贫贷款、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等信息公开工作。围绕持续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进一步做好以推进重点流域综合整治、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置为重点的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扶贫办、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六)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信息公开,突出做好就业、教育、医疗、养老、征地、公共文化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就业供求信息,做好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专项活动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信息、奖助学金政策的公开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公开义务教育招生方案、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学校情况、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以及多渠道扩大学前教育供给的相关信息。围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大医疗服务、药品安全、医保监管、疫苗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结果等方面,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推进征地信息主动公开,加快历史征地信息补录进度,充分利用征地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增强信息查询的精准性便捷性。(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发改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局、市医保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文旅局、市市场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围绕重点工作任务,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七)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明确的重点工作、重点民生实事落实情况,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多种形式进行解读,真正让人民群众看得到、能理解。(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八)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要将本单位、本部门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府公报公开。建立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底数清晰,并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各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机构要与本地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依据备案部门定期公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监督检查网站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五、加强平台载体建设,优化公开服务功能

(九)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对标对表,切实加强网站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部门板块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职责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十)推进政务新媒体和政府公报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23号)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开设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并加强管理;其他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规范开设,一个单位原则上在同一平台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市政府要开办政府公报,统一刊登本级政府规章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市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在办好纸质公报的基础上,办好政府公报电子版,实现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步发行,逐步推行政府公报移动端展示。(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六、完善公开制度规范,提高工作标准化水平

(十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简称《条例》,下同)列入学习计划和培训内容,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使其准确理解掌握相关规定,切实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本行业本系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指导监督。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引导公众有序参与。(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十二)依法办理依申请公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流程,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格式与内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主体,严格在法定时限内予以答复。各部门、各单位政务公开机构要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的指导,处理好依申请公开投诉。依法做好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牵头单位:市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十三)强化考核和工作总结。要严格落实把政务公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指标考评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并将涉企政务信息公开、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等工作作为考核的重点,严格按照考评细则进行监督考核。同时,要注重发现、挖掘总结先进典型,坚持典型引路、试点先行原则,整体推进我市政务公开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各单位、各部门要将本单位、本部门贯彻落实本意见情况纳入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开。(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

 

 

 

          虎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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