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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乡(镇)、中省市直及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起草相关市政府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

(三)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市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依法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中省市直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指导乡(镇)做好防灾减灾人才队伍建设。

(十七)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有关地方法规、编制制定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一管理全市地震监测工作,负责提出全市地震趋势预报;负责拟定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防御措施及震情和灾情速报;归口管理城镇及重大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依法负责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乡(镇)地震工作。

(十八)负责全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十九)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市煤炭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地方煤矿瓦斯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市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符合市情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全局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干部教育、劳动工资和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按照上级机关统一部署,组织实施全市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工作。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及应急管理的专家队伍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承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二)应急指挥与减灾救灾股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等灾害救助工作,建立救灾捐赠社会动员机制,依法有序引导开展救灾捐赠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统筹全市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承办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危化品管理和火灾防治股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全市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组织拟订消防市政府规章草案并贯彻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承担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简政放权等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等相关工作。承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负责全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

(五)自然灾害救援与防震减灾股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台风防御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制定防震减灾中长期发展规划,检查综合防御措施,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组织指导乡(镇)震害防御工作。监管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图的实施情况。依法负责工程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管工作及建设工程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已建工程的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及其抗震加固工作。组织开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地震小区划等工作并保障其成果应用。负责震害风险调查、震害预测、现场震害评估工作。负责地震监测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震情会商、地震统计、地震监测数据的汇总、研究及地震趋势的分析,地震预报和震情速报。承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大队承担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指导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起草相关市政府规章草案,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法制建设,组织开展普法活动。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灾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全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机构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七)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解放军、武警部队和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市应急管理局领导

王志文(党委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分管安委办、森防办、防汛办、防震办、减灾办。

李秋丰(党委委员、常务副局长):负责党务、常务工作,分管综合办公室指挥中心、扶贫工作

魏立涛(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危化品管理和火灾防治股、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大队。

万宇豪(副局长):分管应急指挥与减灾救灾股、自然灾害救援与防震减灾股。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解放街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67-5830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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