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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部署开展公安工作。

(二)掌握、分析、研究敌情和社会治安状况,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

(三)负责对公安机关管辖各类刑事案件的侦查诉讼,处置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骚乱、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和暴力恐怖活动。

(四)负责公安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的革命化、正规化建设,以及公安民警的教育训练,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五)组织实施对来我市的党政领导和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六)负责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和危险物品、行业场所等工作,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七)组织开展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和经济民警的管理工作。

(八)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

(九)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和看守所、拘留所等监管场所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

(十一)承办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的劳动教养审批工作;检查、监督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

(十二)依法开展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三)负责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及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管理。

(十四)开展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

(十五)负责公安机关的装备、被装和后勤保障工作。

(十六)负责消防工作。

(十七)指导和协调武警部队勤务和部队建设。

(十八)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指挥中心

(二)办公室

(三)装备财务科

(四)纪检委

(五)督察大队

(六)政工科

(七)户政科

(八)控申科

(九)出入境管理科

(十)法制科

(十一)看守所

(十二)拘留所

(十三)国保大队

(十四)刑警大队

(十五)禁毒大队

(十六)治安大队

(十七)技术大队

(十八)经侦大队

(十九)情报大队

(二十)网安支队

(二十一)特警大队

(二十二)交警大队

公安局部门领导:

钟晓峰  局长  主持市公安局全面工作;

辛德钦  副局长  负责市公安局的常务工作和接待工作;

由金波  副局长  

王金磊  副局长  负责维稳、公共安全、社会治安整治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鸡西市虎林市平安北路与解放西街交叉路口西北侧

邮政编码:158400

联系电话:0467-5854816

电子邮箱:hlgajbgs@163.com(此邮箱不接收依申请公开);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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