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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光乡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工作部署;发布决定和命令。

    2、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预算;改善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3、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发展农村经济;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负责农村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为农村、农业、农民服务的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
    4、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广播电视、体育事业、民政、外事侨务、民族宗教、计划生育、计划、统计、监察等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规划、建设、土地、交通、环保等工作。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6、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维护民族团结。
    7、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8、依照法律规定在管理权限内任免、培训、考核、监督、奖惩行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加强廉政勤政建设,保证政令畅通。
    9、负责安全生产、防火、防汛等工作;负责突发性事件、重大事件以及抢险救灾的报告、部署和指挥。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1、综合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政府各项事务的综合协调。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文字综合材料、发布政务文件及其他政务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机要和保密工作;做好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后勤保障和国防动员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协调处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救灾救济等民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城镇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相关工作;负责联系人大、武装工作;负责其他党政综合协调相关工作。负责上级赋权的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负责制定行政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提供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咨询、代理服务;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其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2、党建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镇、村级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宣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做好村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并适时提出工作意见;指导协调乡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非公企业和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各级党代表的推选工作及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党员的发展、培训、管理等工作;做好党员干部党风党纪教育、廉政建设、纪律检查等工作;做好党建理论知识学习传播、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等工作;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其他党建相关工作。

    二、事业机构

    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要职责: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镇所属单位和市直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作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网格化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关工作。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

    3、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主要职责:做好本镇区域内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项目投资、招商引资工作;做好扶贫开发及扶贫产业项目等服务工作;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盘活现有资产资源、增加村集体经济财产性收入;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监管工作;负责各类经济组织发展的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做好经济发展中的各项管理和服务性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工作;做好农村涉农新技术、新项目的推广工作,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工作;做好农田水利、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林业和草原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生产,提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意见和措施;其他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相关工作。

    4、综合文化站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发展;指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负责旅游资源

    5、综合执法队

    主要职责:承担上级政府委托或授权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建立健全并执行统一指挥、协调执法的工作机制,与市级有关行政执法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沟通,统筹协调上级派驻执法机构开展联合执法等工作;参与对上级派驻执法机构的工作考核;解释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其他综合执法相关工作。

    伟光乡政府领导成员

王晓亿(党委书记):负责伟光乡全面工作。

魏本燕(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长):负责政府全面工作。书记外出期间,受书记委托负责乡党委、政府全面工作。兼任乡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

于文秀(人大主席):负责乡人大全面工作。

赵先敏(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协助党委书记抓党群工作。负责党建、妇联、共青团、工会、统战工作、老干部(关工委)工作;信访、营商环境工作;壮大村集体经济工作;政法、综治、退役军人管理工作。分管组宣办、党群服务中心、司法所、综治中心。

宋  科(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派出伟光乡监察办公室主任):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纪律检查、机关作风整顿、政治生态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杜再山(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负责武装、征兵工作;人居环境、新农村建设工作(农业局)、村屯环境整治工作。

赵  鑫(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负责环保(垃圾清运及分类、污水治理、秸秆禁烧等工作);林业工作;招商引资、项目、乡建工作。

刘茂财(党委委员、政府副乡长):负责政府常务工作、政务运转、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市场管理、财务、人事劳资、文教卫生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便民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工作。

李  雪(党委组织委员):负责组织全面工作,离退休干部工作,干部教育、管理与考核工作。

郭天莹(党委宣传委员):负责宣传全面工作,负责意识形态、宣传和理论学习工作;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工作;协助副书记抓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刘力鸣(政府副乡长):负责农业农村工作,具体负责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农业生产、园区建设、农业技术推广、畜牧、农机、水产、水利、防火防汛抗旱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协助乡长抓统计工作。

韩  胤(挂职副乡长):协助赵先敏同志抓能力作风工作,协助刘力鸣同志抓农业农村工作。

    邮政编码:158400

    联系电话:0467-8259985

    电子邮箱: wgx7654321@126.com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虎林市伟光乡人民政府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主办单位:黑龙江省虎林市人民政府 黑ICP备1200277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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