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8日在虎林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虎林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19年财政预算安排情况汇报如下,请审议。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民生保障质量,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发展。
2018年,我市财政总收入完成87,544万元,下降7.2%。其中:上划中央、省级收入46,167万元,增长3.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1,377万元,下降17.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2,308万元,同比增长12.4%,达到历史最高。其中: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27,050万元、市本级支出145,258万元(含债券支出18,614万元)。全年上级返还性收入及各类转移支付资金237,0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是平衡的。
基金总收入完成6,607万元,其中:本级基金收入6,313万元,基金补助收入294万元,基金总支出6,015万元,基金滚存结余728万元。基金预算收支是平衡的。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完成74,95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完成75,10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为21,254万元。
(一)狠抓收入征管,提升收入质量。
由于可清理的历史欠税越来越少,营改增和国家持续减税降费因素对我市收入影响在今年集中体现。年初,财税部门依据我市实际确定了收入目标,严格强化征管措施,税务部门密切跟踪税收收入的即时动态,及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税种进行监管。财政部门按照国家要求,规范非税收入的收缴工作,加大征管力度,按入库进度考核,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377万元,虽然总量下降17.1%,但税收收入完成33,667万元,增长0.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81%,收入质量明显改善,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助推产业发展,壮大财源力量。
助力工业企业发展,投入1,127万元支持了全丰航空植保无人机组装、新虎林粮库粮食物流园、中粮米业10万吨稻谷生产线等重点项目。优化升级绿色农业,投入3,568万元新建“互联网+”农业示范基地10个,提升绿色水稻高质高效示范基地11个,发展淘乡甜“珍宝岛”大米示范基地20万亩,种植优质水稻50万亩,扶持鸭稻蟹稻有机稻1万亩,嫁接红松果林5730亩,栽植木耳1100万袋。我市跻身全国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县、“中国好粮油”粮食生产水稻示范县、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县,共获得国家奖励补助资金2,930万元。为企业争取贷款贴息资金1,600万元,争取科技研发资金143万元、进出口奖励资金250万元。
(三)积极争取资金,实现借力发展。
认真研究财税政策,积极争取并用好各类上级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及时掌握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梳理完善项目库,最大精度研究对接,最大限度争取资金,将政策机遇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财力支撑。2018年争取到位转移支付资金237,036万元,增长19%。同时,合理安排各类债券资金,累计争取到位政府债券资金25,614万元,支持棚户区改造、铁道道口平改立等公益性事业。
(四)坚守民生底线,提升群众幸福感。
坚持财力向民生领域倾斜,优先筹措资金改善民生,全年民生投入228,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8%,保障了政府十件民生实事的顺利完成。积极落实惠民政策。兑现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补助、在职人员基本工资、乡镇补贴、警察岗位津贴等各项增资政策,全年共增加工资性支出4,821万元;拨付23,814万元足额保障了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发放;拨付大豆、玉米和水稻种植补贴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休耕轮作补助共计45,596万元,保障了广大农户的根本利益;拨付4,846万元,提高了城乡参保居民基础养老标准及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了6000余名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拨付400万元,落实贫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人员、孤儿等救助政策,使特困群体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拨付就业专项资金1,882万元,有效保障了就业再就业工作顺利开展。做好精准扶贫工作。加大精准扶贫资金保障力度,及时把握扶贫资金管理的最新政策和规定,2018年投入各类扶贫专项资金1,556万元,重点支持农田路维修、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木耳大棚等项目建设,加强资金投向和使用监督,实现扶贫资金绩效管理精准扶贫。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投入241万元保障受助学生助学经费;投入1,530万元落实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等各项政策;投入1,965万元用于中小学校舍维修、薄弱学校改造工程项目建设,保障义务教育办学条件稳步提升。支持医疗卫生体系改革。投入918万元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450提高到490元;投入988万元医疗救助补助资金,使1万余名困难人员享受救助;投入205万元将城乡基本公共卫生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45元提高至50元;投入1,867万元,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投入3,185万元,支持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支持城乡加快发展。拨付16,515万元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民生项目建设;积极推进污水、垃圾治理、穆棱河水环境综合治理等环保工程,全力打造宜居生态家园,提升百姓生活质量。
(五)加强财政管理,提高监督效能。
完善公共财政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市各部门一般性支出相应科目决算全部压减5%以上。深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工作,压缩现金支付结算,规范授权支付业务,加强预算单位账户管理,提高支付的透明度。压缩清理暂付款成效显著,获得省级奖励资金1,237万元。加强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全面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水平。加快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已有2个项目进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项目库,净水厂升级、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正在有序推进。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程序,节约财政资金164万元,节约率9%。注重项目投资评审审查,全年审减金额3,290万元,审减率8.2%。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努力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偿还到期债务1.45亿元,不断完善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机制。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全面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先用于保民生保重点支出。加快财政资金支付进度,对进展缓慢的项目发函督办。全面公开政府年度预决算,财政透明度进一步增强。扎实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面实现政府预算执行系统与同级人大互通互联,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审计部门业务监督。
2018年,我们加强收入征管,努力对上争取,压缩一般性支出,统筹调度资金,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还支持了重点项目建设,偿还了到期存量债务,实现了收支平衡的目标。但随着收支矛盾日益突显,未来形势不容乐观。一是受经济运行中的不稳定因素及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的累积效应,对我市收入影响较大,历年陈欠税款已清理完毕,加上国家进一步规范地方收入管理要求,使非税收入也逐年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后劲乏力。二是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与可用财力不足的收支矛盾进一步凸显。工资、津补贴和养老保险逐年提高,刚性支出压力较大。三是防控和化解债务风险任务十分艰巨。历史性政府债务规模较大,还本付息高峰期已经临近,每年都必须安排一定财力保证政府按期还本付息。四是财政管理还需加强。基层财政财务管理存在薄弱环节,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尚需提高,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府债务工作还需加大管控力度,固定资产管理还需进一步规范?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并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9财政预算安排
2019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省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统筹谋划,协同推进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预算公开透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为全市振兴发展提供财力保障。
2019年预算编制原则:一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按照统一预算编制、统一执行管理、统筹安排使用原则,进一步完善综合预算管理,做到应编尽编,应列尽列。二是统筹兼顾,保障重点。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建立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全面管控好政府债务,确保不发生政府债务风险。严格执行人大批复预算,强化财政预算约束力,努力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三是强化管理,注重绩效。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牢固树立绩效管理理念,推进绩效评价向社会公开。
结合经济形势和财税体制变化情况,2019年我市财政收入预期目标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825万元,增长3.5%。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计安排179,287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132,13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7,155万元。较上年实际完成减少93,0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实际支出中债券资金支出和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46,717万元,而今年专项转移支付告知数仅47,155万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随着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陆续到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将会逐渐增加。根据上年完成情况,2019年基金预算收入预计4,607万元,基金支出预计4,607万元,与上年预算基本持平。
我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大类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总收入80,203万元;基金总支出预安排80,354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3,319万元。
我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4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安排400万元。
三、深挖潜、控支出、强管理,全面完成2019年预算任务
2019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收入征管,积极对上争取。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税源的监控,做好收入分析,推进涉税信息保障平台结果运用,打破财税“信息孤岛”,构建“大数据监控”格局,实现涉税信息共享,防范税收流失。保证非税收入执收部门依法足额征收,力争2019年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3.5%。密切跟踪财政政策调整动向,加强政策研究,积极与上级财政部门对接,将我市财政自给能力低、财政平衡脆弱的实际困难向上级如实反映,争取在基本财力、民生保障、区域发展和其他补助等方面有所增长。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加大对上申报力度,争取尽可能多的项目纳入省级、国家级项目库,获取更多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切实缓解本级收支矛盾。
(二)增进民生福祉,共享发展成果。全力支持脱贫攻坚战,落实健康扶贫、危房改造、小贷风险补偿等财政支出责任。保障教育投入,持续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强社会保障工作,积极筹集资金,及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等政策性待遇。做好弱势群体救助工作,保障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孤儿、重度残疾人、计生特扶人员等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启动健康养老、休闲养老产业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兴办养老院、福利机构。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落实计生优生优育政策。加大公共基础设施投入,完成平安路铁路道口改造、气象站迁建、净水厂升级改造、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改造希望街等市内道路,新建货车公交车停车场,增强城市承载力。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启动安康片区、榕城小区棚改工程,维修老旧小区12个,逐步改善人居条件。
(三)扶持实体经济,培植壮大财源。着力做优特色产业,促进实体经济加快振兴。推动珍宝岛药业综合制剂二期项目尽快投产达效,支持中储粮虎林直属库粮食仓储物流等重点工程,启动绿垦植物油豆制品及杂粮加工项目。推进千亿斤粮食产能、生态高标准农田等在建项目,提升产业设施保障能力。积极推进电商村级布点,扩大肉、蛋、蜂蜜、木耳、杂粮等农副产品销售规模。围绕绿色食品、生态旅游、对俄经贸、生物医药、健康养老五大板块,重点支持北京首创康养、北京金源达高能纤维饲料生产等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
(四)提升财政管理,防范各类风险。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和《预算法》,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理念,强化财政各项管理和监督。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各项规定,严格管控“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继续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格公务卡结算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完善政府采购管理,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建立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优化债务结构,合理规避债务风险,确保债务上限不突破。规范运用PPP模式,健全管理制度,强化项目管理,将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严格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健全财政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加强制度约束,防范财政财务管理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各位代表,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充分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锐意进取、真抓实干,为开创虎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不断创造虎林人民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而努力奋斗!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