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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虎林市信访局二级单位预算公开
2021-03-01 08:00   来源: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访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信访局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第三部分 信访局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访局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虎林市信访局隶属于市委办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指示要求;负责《信访条例》的组织实施、督促落实和日常检查。

(二)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关来信来电、网上投诉,接待来访;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群众信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追究责任有关建议。

(三)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批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对领导批办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向市级有关部门、下级机关单位交办、转办有关信访事项,督查督办重要信访事项处理和落实。

(四)负责制定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信访问题;应急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到省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

(六)检查、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的信访工作;定期通报全市信访工作情况;负责全市信访考核工作。

(七)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参考;对带有全局性或涉及面较大的重要信访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政策建议。

(八)负责全市信访法治建设工作,为信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配合政法机关依处置信访违法问题。

(九)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

本单位有内设机构2个,分别为办公室(市长公开电话办)、人民建议征集办公室(市网上投诉受理办公室、群众来信来访和督查复查复核)。

三、单位人员构成

信访局单位编制总数为8个,其中:行政编制8个。实有人员9人,其中:在职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1人。

 

第二部分    信访局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信访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pdf

部门预算2021公开报表——十张表_(002002)虎林市信访局.pdf

 

第三部分    信访局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信访局单位收入总预算137.2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总预算137.2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26.2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以及项目新增。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信访局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1年,信访局单位收入预算13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27万元,占100%。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1年,信访局单位支出预算13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2万元,占59.53%;项目支出55.55万元,占10.47%。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信访局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37.2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6.28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以及项目新增。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7.27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37.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5.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99万元;住房保障和就业支出10.37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信访局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7.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2万元,项目支出55.55万元。

1、2010308信访事务支出115.1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9.49万元,增长了20.37%,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以及项目新增。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7.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89万元,增加了13.03%,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测算调整。

3、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9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64万元,增加了19.10%,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测算调整。

4、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7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67万元,增加了13.19%,主要原因是人员基数测算调整。本年含有提租补贴预算,上年未有。

5、2210202提租补贴支出4.5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58万元,增加了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单独列提租补贴预算。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信访局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1.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08万元,公用经费9.64万元。

1、30101基本工资支出48.2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53万元,增加了12.9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

2、30102津贴补贴支出5.0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27万元,增加了533.7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

3、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89万元,增加了13.18%,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基数测算调整。

4、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9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64万元,增加了19.10%,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基数测算调整。

5、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14,比上年预算增加0.02万元,增加了16.67%,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测算基数调整。

6、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5.7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66万元,增加了12.87%,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基数测算调整。

7、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4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43万元,增加了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安排预算。

8、30201办公费支出0.9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22万元,增加了30.56%,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9、30202印刷费支出0.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万元,增加了50%,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0、30205水费支出0.3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2万元,增加了50%,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1、30206电费支出0.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4万元,减少了25%,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2、30207邮电费支出0.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1万元,增加了20%,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3、30211差旅费支出0.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减少了25%,主要原因是预算调整。

14、30228工会经费支出0.0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7万元,增加了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做工会经费预算。

15、30229福利费支出0.0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5万元,增加了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做福利费预算。

16、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6.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9万元,增加了15.79%,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经费调增。

17、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2万元,增加了100%,主要原因是上年未做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

18、30302退休费支出0.7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

19、30309奖励金支出0.0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01万元,减少了100%,主要原因是享受奖励金人员减少。

20、30399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万元,减少了100%,主要原因是预算分类调整。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信访局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05万元。与上年预相同。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该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安排0.05万元,与上年预相同。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该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该预算。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9.6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4万元,增长17.56%。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经费调增。

十、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信访局单位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本单位没有安排预算,故无此数据。

十一、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末,信访局单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车辆0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

十二、关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说明

2021年信访局单位没有项目支出安排的预算,故此项无数据

十三、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余和结转。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性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二)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价、部门评价、财政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注:本部门无附属单位,部门预算中仅包含部门本级预算。

发布者: 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