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第三部分 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系虎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二级单位,工作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参与研究制定城镇住宅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城区范围危旧房改造,协调改造中的有关问题。
3、负责商品房预售、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面积管理,房负责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包括评估、咨询、经纪等中介服务)。
4、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工作;负责指导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5、下设东方红房管所、迎春所。
二、单位机构设置
本单位有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办公室、物业管理办公室、财务室、政工室、测绘管理办公室、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公室、商品房预售管理办公室、中介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办公室。
三、单位人员构成
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编制总数为1个,其中:行政编制0个,事业编制35个,工勤编制0个。实有人员62人,其中:在职人员25人,退休人员37人。与上年预算相比,实有人数减少5人,退休人数减少1人。
第二部分 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附表(1)(2)(1).pdf
第三部分 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收入总预算326.1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支出总预算326.10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等。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11.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增加提租补贴资金。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收入预算326.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6.1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支出预算32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31万元,占91.48%;项目支出27.79万元,占8.52%;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26.1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算增加提租补贴资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26.1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31万元,项目支出27.79万元。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2.3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万元,下降13.51%,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缴费基数的减少。
2、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2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20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单位性质预算的增加。
3、2080705公益性岗位补贴8.8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12万元,增加1.4%,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人员增加。
4、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9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65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缴费基数的减少。
5、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195.4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1.05万元,下降9.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工资的减少。
6、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是维修项目的增加。
7、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6.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63万元,下降13.54%,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缴费基数的减少。
8、2210202提租补贴支出26.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5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此人员支出。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8.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0.05万元,公用经费18.26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252.92万元,主要包括:30101基本工资139.96万元、30102津贴补贴14.07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2.39万元,30109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1.20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3.91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2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6.79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4.1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提租补贴的增加。
2、30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18.26万元,主要包括:30201办公费2.35万元、30202印刷费1.2万元、30205水费0.1万元,30206电费1万元、30207邮电费0.6万元、取暖费5.79万元,30211差旅费0.4万元、30228工会经费0.23万元、30229福利费0.15万元、其他交通费5.7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的减少。
3、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7.13万元,主要包括:30302退休费支出26.42万元、3030201奖励金支出0.04万元、30305生活补助支出0.67万元。比上年减少1.99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的较少。
4、309项目支出27.79万元,比上年增加4.55万元,主要原因是系统维护费的增加。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和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单位无公务用车。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和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和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和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三公”经费的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和审批,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单位无公务用车。
本单位没有“三公”经费安排的预算,故此项无数据。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本单位没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的预算,故此项无数据
九、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8.2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3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的减少。
十、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0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服务类预算0万元。
本单位没有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经费安排的预算,故此项无数据。
十一、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末,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共有房屋1692平方米,车辆0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
十二、关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房产服务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预算金额27.79万元。
十三、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余和结转。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性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二)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价、部门评价、财政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