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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虎林市接待中心二级单位预算公开
2021-03-01 08:00   来源: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虎林市接待中心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虎林市接待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第三部分 虎林市接待中心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虎林市接待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虎林市接待中心隶属于市委办,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部门对口上级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国内外客商、省以上主流媒体记者来虎接待工作。

2、负责制定接待范围内来客的接待方案和接待安排,上报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审定。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接待工作的原则、规定。

3、参与我市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接待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配合有关单位、部门,做好专项接待任务。

4、抓好接待内部管理,组织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接待能力和水平
    5、承办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机构设置

   虎林市接待中心的机构设置3个有:接待办、虎林市接待中心、虎头接待中心。虎林市接待中心隶属于虎林市中共虎林市委办公室二级单位,决算单位1个虎林市接待中心 

三、单位人员构成

市接待中心单位编制总数为19个,其中:行政编制0个,事业编制19个,工勤编制0个。实有人员41人,其中:在职人员18人,离退休人员23人。与上年预算相比,实有人数增加38人,其中:在职人数增加15人,离退休人数增加23人。

 

第二部分    虎林市接待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接待中心预算2021公开报表十张表.pdf

接待中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pdf

 

第三部分   虎林市接待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度市政设施给护中心收支总预算905.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8.48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接待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1年接待中心收入预算905.05万元,比去年增加98.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5.0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1年,接待中心支出预算905.05万元,比去年(增加)98.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9万元,占21.99%;项目支出706.05万元,占78.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度接待中心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5.05万元,比去年增加98.48万元。主要原因:单位合并人员增加。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05.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05.05万元,其中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16万元;住房保障和就业支出30.62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度接待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5.05万元,比去年增加98.48万元。其中:

1、2010301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1年预算数为330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9.57%,主要原因是接待费用减少。

2、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1年预算数为233.5万元,比上年增加14.99万元,上升6.3%,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3、2010350 事业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21年预算数为136.2万元,比上年增加41.23万元,上升5.15%,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4、2010399 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42.6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上升0,主要原因是无。

5、2080505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7.02万元,比上年增加14.48万元,上升271.46%,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6、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15.16万元,比上年增加14.06万元,上升1278.19%,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7、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021年预算数30.62万元,比上年增加28.72万元,上升1511.58%,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接待中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05.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3.97万元,公用经费15.03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171.58万元,主要包括:3010101基本工资106.39万元、3010201津贴补贴11.38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02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16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32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2.77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5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49.79万元,比上年增加687.4%,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2、30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15.03万元,主要包括:30201办公费2.04万元、30202印刷费0.5万元、30205水费0.26万元、30206电费0.3万元、30207邮电费0.4万元、30208取暖费8.56万元、30211差旅费0.4万元、30228工会经费0万元;30229福利费0.11万元、30231公务用车维护费2.0万元、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4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1.81万元,比上年增加369.1%,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3、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2.39万元,主要包括:30302退休费支出12.34万元、3030201奖励金支出0.02、30399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万元,比上年增加500%,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接待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332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330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压缩。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此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安排33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压缩。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安排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没有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一辆公务用车。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1辆公务用车。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比去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接待中心2021年度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5.03万元,比2020年增加3.27万元,增加2%。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增加1.88万元、印刷费增加0.3万元、水费增加0.14万元,电费增加0.18万元、差旅费增加0.2万元、福利费增加0.1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0.46万元。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十、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接待中心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

十一、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房屋60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50平方米,业务用房550平方米,其他用房0平方米。共有车辆1台,其中,厅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0 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台、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其中:单价100 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十二、关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说明

2021年接待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0个,涉及预算金额0万元。

十三、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余和结转。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性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二)特困人员供养(款)五保供养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救助支出。

(十三)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十四)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价、部门评价、财政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发布者: 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