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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虎林市财政局一级部门汇总预算公开
2021-03-01 16:40   来源:财政局

    

第一部分虎林市财政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单位机构设置

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虎林市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第三部分 虎林市财政局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虎林市财政局概况

一、单位职责

虎林市财政局隶属于虎林市人民政府主要职责是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批或申报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立项;负责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管理;按规定组织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和监督县级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级单位虎头灌区服务站贯彻落实省委、鸡西市委、虎林市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为已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负责已建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日常维护;

(二)负责已建水利工程机构设备运行管理、安全监测。

(三)完成虎林市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

虎林市财政局内设5个机构,分别为局机关、支付中心、政府采购、非税局、投资评审。二级单位虎头灌区服务站有内设机构3个,分别为站长室、财务室、业务股。

三、单位人员构成

虎林市财政局编制总数为92个,其中:行政编制18个,事业编制53个,工勤编制9个。实有人员88人,其中:在职人员77人,离退休人员1人。与上年预算相比,实有人数减少60人,其中:在职人数减少48人,离退休人数增减少22人。

第二部分    虎林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财政局部门预算2021公开报表一级十一张表.pdf

第三部分    虎林市财政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财政局收入总预算2,326.5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总预算2,326.5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教育支出等。与上年预算相比,增加901.2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增加。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虎林市财政局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财政局单位收入预算2,32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26.5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财政局单位支出预算2,32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9.92万元,占60%;项目支出603.50万元,占4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财政局单位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326.5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76.27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326.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26.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6.51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57.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26.5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92.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1.30万元.农林水支出119.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5.4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4.96万元,主要原因是农林水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财政局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2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01万元,项目支出570.50万元。

1、20106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运行)1288.7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39.04万元,增长6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2、201060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19.04万元,减少6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3、20106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委托业务支出)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4、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99万元,比上年增加269.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增加。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79.67万元,比上年增加5.6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6、20807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就业补助)6.7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7、201011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行政单位医疗)108.6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8.82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普调经费增加。

8、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2021年预算数59.75万元,比上年增加55.5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普调经费增加。

9、2210202 提租补贴支出2021年预算数77.87万元,比上年增加77.8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普调经费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财政局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26.5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8.26万元,公用经费771.67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848.26万元,比去年增加173.32万元,增长67%,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及人员增加。主要包括:3010101基本工资497.91万元,30102津贴补贴52.17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9.67万元,30110职工医疗保险缴费108.65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59.75万元,30112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8.62万元。

2、30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104.5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69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增加。主要包括:30201办公费2万元,30202印刷费6万元,30206电费10万元,30207邮电费11万元,30208取暖费30.21万元,30211差旅费2万元。30228工会经费0.33万元,30229福利费0.49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31.02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52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67.10万元,比去年预算增加48.82万元,增长48%,主要原因是人员普调经费增加。主要包括:30301离休费10.63万元,30302退休费655.61万元,30305生活补助0.67万元,30309奖励金0.16万元,30399其他队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3万元。

4、项目支出570.50万元,比去年增加25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项目增加指标。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财政局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1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无车辆增加。灌区服务站无“三公”经费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安排1.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无新增加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安排1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同。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购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和去年预算相同。三公经费中公务用车需说明用车数量2台。灌区服务站无车辆购置及运行费。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财政局单位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326.5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66.27万元,增长60%。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及人员增加普调各项工资。灌区服务站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虎林市财政局单位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0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服务类预算0万元。

十一、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末,虎林市财政局单位共有房屋6,319.31平方米,车辆3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

十二、关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财政局单位实行项目支出1个,涉及预算金额30万元。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个,涉及预算金额30万元。

    十三、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价、部门评价、财政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性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发布者: 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