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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虎林市中央转移支付2022年度绩效自评报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
2023-05-05 15:58   来源:人社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中央下达本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支付预算共计54万元。黑财指〔社〕〔2022〕293号下达:中央基础养老金54万元。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本年度中央投入资金54万元。执行情况如下:中央基础养老金54万元.

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对项目实行完整全面的财务收支核算,并严格执行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情况。项目资金按照投资计划进行,并依据财务规定建立健全各项财务规章制度,按照会计制度设置会计科目。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分配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或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全年总体目标依据《黑龙江省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第二部分第三条第2点调整缴费补贴标准:从2019年1月1日起,按照调整后的个人缴费档次相应调整政府补贴标准。其中,年缴费200元补贴40元;年缴费300元补贴50元;年缴费400补贴60元;年缴费500至1000元补贴70元;年缴费1500补贴100元;年缴费2000元布贴120元;年缴费3000元补贴140元。参保人员当年没有缴费,中断补缴的,不享受缴费补贴。缴费补贴资金,由省和县(区)按6:4比例分别承担。按照标准按时足额发放缴费补贴。

全年实际完成: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度共为54686名参保人员按时足额发放了:中央基础养老金54万元.

能较好的完成总体项目,但个别项目完成不理想。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项目总完成度达到总指标率100%。

1.中央基础养老金共发放54万元,完成指标率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偏离绩效目标原因:

因统筹内转出、统筹外转出、死亡终止缴费、死亡终止待遇、未生存认证账户冻结等原因,暂时无法发放养老金,未达到指标完成率。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沟通联系相关业务科室,做好全年度工作计划,细化预算编制工作,减少偏离绩效指标、调整预算、结转和结余情况,与各个业务部门实现紧密联系,进一步重视绩效编制工作。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根据专项绩效评定指标对各项目量化评价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对比分析

自评报告将在虎林市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城乡居民54万元)附件2:自评表.xls


发布者: 人社局社会保险事业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