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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关于发放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交通补助的公示
2024-06-13 11:15   来源:虎林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按照黑乡振联〔202332文件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发放交通补助、生产奖补。我市经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申请,村级审核、公示,乡镇审核认定、递交补助意见,农业农村局汇总,现将我市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交通补助10781,公示如下:

杨岗镇交通补助资金2400元。

虎林镇:交通补助资金1600元。

东诚镇:交通补助资金800元。

迎春镇:交通补助资金2385元。

新乐乡:交通补助资金3200元。

虎头镇交通补助资金396元。

上述补助资金从六月十三日至六月二十二日进行十日公示,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拨打举报电话:0467-5822161。

虎林市农业农村局

                       0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发布者: 虎林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