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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虎林市鑫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5-01-20 10:01 来源: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提高虎林市鑫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简介

虎林市鑫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虎林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主要从事投资、资产管理、咨询与服务等业务。公司致力于为虎林市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推动地方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二、招聘职位及职责

职位:董事长兼总经理1

职责:全面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和实施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组织领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

三、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经济、法律职称与职业资格

优先。

()年龄55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企业管理相关工作经验,熟悉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业管理等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流程,具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

()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操守,无违法违纪记录。

()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人员;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虎林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含事业单位招聘确定的拟聘用人选)不得报考;

8.现役军人以及其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与地点。

现场报名时间:2025124日至279:0011: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现场报名地点:黑龙江虎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工业街5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登记表;

(7)《招聘诚信承诺书》。

4.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5.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该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考察。

(三)体检与考察

1.根据面试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按报考该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3.体检内容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

4.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政治信仰、政治立场、大局意识和现实表现。

(四)公示、拟聘用及相关待遇

1.根据面试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1:1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www.hljhuli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时限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最终确定为录用人选的,最低服务期限三年。

3.公示期间发现有不适宜选聘情形,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报考本岗位人员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经体检与考察合格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4.拟录用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5.试用期满后由受聘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考核不合格的,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6.待遇:公司将为录用人员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良好的发展空间,具体薪酬待遇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和应聘者的实际情况确定。

五、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考试纪律、营私舞弊、影响公平公正的有关人员和行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

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67-6157756(工作日8:3011:00,13:3016:30)

监督举报电话:0467-6157759

附件1: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诚信承诺书

黑龙江虎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120

附件1

附件2




发布者: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