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农发行黑龙江省分行: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库点认定工作的通知》(中储粮黑〔2019〕241号)要求,经中国华粮物流集团迎春粮库有限公司审核,以下企业(见附表)符合条件库点,现推荐为参与2019年最低收购价稻谷的收储库点,并负责对以下工作加强管理。
一、督促参与2019年最低收购价稻谷的收储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稻谷收购政策,严禁抬级抬价、压级压价、先收后转、以陈顶新、转圈粮、虚报收购数量套取国家收购资金和补贴、“打白条”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收购入库粮食数量真实、质量符合国家预案要求,确保资金安全。
二、严格约束和督导收储企业做好日常粮食保管、粮食调拨销售出库等工作,确保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不出现异常变化,出库顺畅。
三、加强收储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落实收储企业主体责任。
四、对粮食收储库点收储的国家最低收购价稻谷出现粮食亏库、质量不达标、收购资金挤占挪用等损失及发生债务纠纷的,负责组织公检法等部门严格执法,并依法组织追缴相关损失,维护国家财产权益,保证国家最低收购价稻谷不被抵债和动用,确保粮食和资金安全。
五、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以及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
附件: 虎林市2019年最低收购价稻谷收储库点推荐名单
虎林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9日
虎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19日印发
共印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