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为加强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保证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发改农经[2013]2673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15]30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我局起草《虎林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实施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范化管理,全面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二、拟解决的主要问题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保障标准不高,运行管护机制不到位,管水队伍能力不足,水源地规范化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三、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强化农村饮水安全宣传。加大宣传力度,制定宣传手册,采取专题培训、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并充分利用网络等新闻媒体,扎实推进暂行办法落地落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范化管理。
二是扎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对水管员业务培训,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水平。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供水的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达标。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设立并公布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举报监督电话,积极受理群众举报监督,落实举报问题并跟踪问题整改,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效管理机制
四、拟达到的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拟达到的目标
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安全和正常运行,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工程效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维护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
(二)主要任务
1.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落实工程管护经费。
2.强化水源地保护和水质保障,加强应急管理。依法实施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制度,建立健全协调工作机制,全面强化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水源安全。推进农村水源环境监管及综合整治,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工作。
3.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护责任人、净水员以及水质检测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工程关键岗位人员的专业技能。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饮水安全的认识水平,引导农民自觉管理和爱护工程设施,积极缴纳水费,增强农民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4.落实各有关部门责任。细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积极营造良好的运行管护环境,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良性可持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