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12日-2026年5月18日(5天)。
联系电话:0467-5886509(环评排放室)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虎林市解放东街127号鸡西市虎林生态环境局
邮 编:158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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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内容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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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黑龙江省虎林市裴德河治理工程 |
虎林市杨岗镇杨树河村附近裴德河 |
虎林市水务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 |
新建护岸12 段,总长2574m。护岸工程采用雷诺护垫护砌,边坡为1:2,厚度30cm,下铺10cm 碎石垫层和一层无纺布;上部压顶宽10m雷诺封顶;下部采用3m宽格宾石笼护脚,厚度40cm。两侧采用0.5×1 .0m格宾石笼封边。 |
施工期、运营期拟采用的环保措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