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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政办发〔2026〕8号 虎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虎林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6-05-11 09:46 来源:虎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促进市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黑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省政府令2021年第4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虎林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履行法定程序。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握工作进度,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阐明理由依据,提出书面建议,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
附件:虎林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虎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1日
虎林市人民政府
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间 |
|
1 |
《虎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
市发改局 |
2026年12月 |
|
2 |
《虎林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 |
市生态环境局 |
2026年12月 |
虎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虎林市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发布者:
虎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