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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虎林市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5-03-24 14:36   来源:财政局

  一、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4年,我市财政工作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坚决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各项政策,从容应对挑战,奋力攻坚克难,圆满地完成了预算任务。

  2014年,我市财政总收入完成 88,139万元,增长26.2%。其中:上划中央、省级收入42,794万元,增长30%;公共预算收入45,345万元,增长23%,为调整预算的100%。全市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10,838万元,其中:上级专项补助支出99,531万元;市本级支出111,307万元。全年上级返还性收入及争取的各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6.8亿元,公共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是平衡的。

  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473万元,下降58%;基金预算支出9,442万元,下降71%,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是平衡的。

  (一)积极组织征收,圆满完成了预算任务。努力克服结构性减税、清理取消收费等政策性减收因素,深入进行税源调查,全面掌握了税费源结构和底数,合理分配收入任务,逐级落实保收入责任制。完善了依法治税机制,加大了重点税源监管力度,堵塞征管中的各种漏洞。强化税收专项稽查,全年清理回收欠税达到1.6亿元。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征管行为,坚持以票管收、源头控收,确保了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全力对上争取,有效缓解了财政压力。认真研究国家政策走向,以省委实施“五大规划”及“两大平原”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为契机,把对上争取当成头等大事来抓。及时将全省财政工作会议获得的重要信息进行梳理,形成书面提要通报给各部门,同时将对上争取任务分解到责任单位,做到有目标、有责任、有考核。通过各部门全力以赴、不辞辛苦的努力,全市对上争取有了新突破,到位的各项转移支付资金达到15.4亿元,同比增加1亿多元,有效地缓解了本级支出压力,为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支撑。

  (三)落实改善民生,促进了城乡协调发展。社会保障工作是有效改善民生的重中之重。全年拨付各项养老保险基金4.09亿元、城乡低保资金5553万元、救助救灾资金1902万元。审核拨付城乡居民医疗费补助5377万元,筹集就业再就业资金2266万元。筹措5500万元兑现了新一轮规范津补贴、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标准。投入6652万元重点用于义务教育学校改造,着力改善办学条件。投入6485万元用于丹阿公路虎林至虎头段建设,2112万元维修维护农村公路及危桥。投入9034万元推动农村城镇化,投入1966万元改造解放街、晨光北路及次干巷道,投入995万元铺装城区供热管网及分户改造,投入808万元改扩建城区给水系统,投入500万元新建平房区公厕及背街改造,投入1454万元改善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西大沟、穆棱河,绿化美化城乡人居环境。及时足额发放各项涉农补贴1.47亿元,投入691万元用于扶贫、支持特色农业及发展畜牧业,投入1.51亿元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步伐。2014年全市用于民生支出11.4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54%。

  (四)推进财政改革,提升了管理水平。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按照综合预算的理念,将各类资金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完善支出定额标准体系,细化预算编制,积极推动了预决算的有机衔接。继续推进国库集中支付与公务卡改革,逐步规范了预算单位的支出行为。进一步简化了乡镇政府财政支出审核程序,还原了其会计核算的主体地位,解决了偏远乡镇办理支出业务的困难。结合国家对财政预决算公开的要求,在政府网站上公开了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控制数。根据财政部出台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制发了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样本,对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岗位廉政风险责任制度起到了指导作用。

  (五)严格支出管理,强化了监督绩效。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制定了《虎林市“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办法》,“三公”经费同比减少770万元。在上年拍卖部分公车的基础上,清理封存超编公务用车22辆,拍卖腾退办公用房实现收入708万元。制定了党政机关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公务支出具体标准。针对政府性项目资金,制发了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分期拨付和项目委托评审办法,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条件。2014年评审207个项目,送审金额6.5亿元,审减额9600万元,审减率14.8%。扩大预算项目绩效评价规模,对全市10个政府重点工程和民生支出项目开展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评价财政资金9758万元,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2015年项目预算编制的参考依据。

  2014年,我市财政收支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创下了历史新高,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幅在全省县级排名第10位,总量排名升至18位,税收收入占公共预算收入的81.5%,收入质量较高。但是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仍然严峻,当前既有招商引资企业即将达产达效、原有骨干企业稳中有升的增收因素,也有因经济结构不合理导致的收入基础相对薄弱、结构性减税政策、逐步减少行政性收费、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给招商引资工作带来不利影响等减收因素,更有养老保险并轨、普调工资、公务用车改革、企业养老保险补差等大额刚性支出陡增带来的巨大压力。总的看,新一年的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此我们只有潜心研究政策,用心找准对策,努力恒心实干,才能创造新的业绩,实现新的目标。

  二、2015年财政预算安排

  2015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市委、市人大及上级财政部门的安排部署,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以“抓收入、控支出、强管理、惠民生”为主线,主动适应新常态,严格执行新《预算法》,全面深化各项财税改革,积极推进依法理财,全力保障民生及重点支出,加快建设生态宜居幸福虎林。

  2015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收入预算编制方面,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原则,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与国民经济发展和各项财政政策相衔接,既要客观,又要积极;二是坚持挖掘潜力、从严管理原则,充分挖掘收入增长潜力,加强税收征管,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支出预算编制方面,一是坚持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原则,财政资金优先落实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民生政策,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二是坚持形成生产力原则,落实促进稳增长的政策措施,支持产业项目建设,尽快形成现实生产力。三是要坚持集约节约原则,整合资源集约使用,整合资金集中使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勤俭节约花好每一分钱。

  根据财政部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的有关要求,从2015年起,育林基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11项基金收支列入公共预算管理。结合经济增长和财税政策变化情况,在“营改增”全面铺开之前,2015年全市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 财政总收入10.6亿元,增长19%。在财政总收入中,上划中央、省级收入5.6亿元,公共预算收入近5亿元,增长10%。全市公共预算支出预安排14.15亿元,比上年初预算增长34%,比上年实际完成减少33%,其中:市本级支出11.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3.05亿元。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当年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总体上是平衡的。

  2015年基金预算收入预安排6,500万元,下降13%;基金支出预安排6,500万元,下降31%。基金收支安排总体是平衡的。

  三、坚定信心,依法理财,全面完成2015年预算任务

  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全面推进财税改革的关键一年,我们要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坚持依法治税治费,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科学谋划增收举措,切实加强税收征管。深入掌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种的运行态势,强化重点税费监控,增强组织收入的预见性和主动性。加大税收专项稽查力度,严肃处理涉税违法行为,争取清缴欠税工作有新突破。全面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深化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改革,进一步规范收缴行为,真正做到各项收入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同时,加大对上争取的力度,准确掌握争取的方向目标,做好项目的前期工作,确保到位资金及时准确的使用。要加大对争取资金成果和使用效果的考核,表彰先进,敦促后进。

  (二)落实各项惠民措施,不断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坚持保工资、保民生、保运转,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的理念,优先保障基本公共卫生、城乡低保、五保户、城乡医保等各项提高标准的财政补助。推进公务用车改革,确保按规定标准兑现公务交通补贴。充分准备为企业养老保险收支缺口注入补助资金,支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筹措资金重点保障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到位。支持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拓宽就业渠道。提高村干部及社区委主任工资待遇,改善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支持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师培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动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保证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10项民生大事的资金需要。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危旧楼维修改造,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投入,让人民群众更满意更放心。

  (三)坚持绿色发展,推进产业项目建设。围绕“两大平原”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支持绿色食品产业持续发展。支持提升粮食产能,增强农业保障能力。引导金融部门加大对财源项目和实体经济的投放力度,满足农村新型经营主体的资金需求。支持畜牧产业化,推进养殖规模化。支持提升旅游产业层次,做活做强边贸产业和现代物流产业。整合资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经济开发区承载能力。依法依规研究财政资金扶持政策,引导地产特色中小企业扩大规模、原有骨干企业裂变升级。

  (四)贯彻新《预算法》,推进财政改革。探索实行财政中期规划管理,研究编制三年财政滚动预算,提高财政政策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当年预算超收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部门预算结余资金收回用于保障民生和重点支出。对重点支出根据改革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不再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三公”经费公开项目。深入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推行公务卡结算,严控现金使用,加大力度压缩财政暂付款。加强国有资产规范化与信息化建设,结合办公用房清理和公车改革,加强国有资产出借、租赁、转让等方面监管。支持各部门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质量。

  (五)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支出监管。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和部门预算的到位率,做到有预则支,无预不支。结合实际需求统筹安排各部门支出,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再追加,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再单独安排返还。实行预算执行分月报告制度,严格按照预算列支范围执行。长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进一步压缩车辆经费、会议费、接待费等一般性支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评审和政府采购程序,严格执行大项目委托评审及“四三三”支付方式。结合反腐倡廉新要求,加大财政执法执纪力度,重点开展《会计法》及“小金库”专项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杜绝各类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发布者: 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