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
三、单位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第三部分 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单位职责
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隶属于虎林市医疗保障局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鸡西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标准。拟订我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组织起草市政府医疗保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动态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贯彻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贯彻执行省和鸡西市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价格政策,组织制定本地区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贯彻执行省和鸡西市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鸡西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
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的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鸡西市异地就医管理、费用结算、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政政策。开展县际间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本地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规定,组织指导全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市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二)与市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单位机构设置
本单位有内设机构7个,分别为: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电话接听、文字、文件档案保管、保密、安全等综合工作,负责公务接待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财务室。负责中心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财务审计、经费付款及预决算报表等工作;负责对各类经办险种基金进行核算;编制各险种基金预算、决算草案,编制汇总填报各类经办险种基金财务报表;负责各类业务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三)城乡居民医保稽核室。负责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审核和结算工作;负责个人账户转移、继承及异地医疗个人账户返还工作;负责定点药店个人账户费用结算和定点医院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费用结算工作;负责医疗机构、药店和社区卫生服务站纳入医保范围的定点申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的审核工作。
(四)城镇职工医保稽核室。负责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参保业务的具体经办工作;负责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负责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缴费基数的核定工作;负责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的管理工作;负责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审核合结算工作;负责个人账户转移、继承及异地医疗个人账户返还工作;负责定点药店个人账户费用结算和定点医院门诊、社区卫生服务站门诊费用结算工作;负责生育保险资格和生育津贴的核定工作。
(五)医疗救助稽核室。负责我市民政救助人员的医疗救助管理工作;负责享受医疗救助待遇人员的审核和结算工作。
(六)信息室。负责网络平台建设、硬件设备及系统的维护等工作;负责定点药店、医院、乡镇卫生服务站后台维护工作,及指导操作软件工作;负责管理和维护国家、省、市异地就医结算平台。
(七)稽核室。负责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机构、药店、乡镇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参保人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进行监督管理,依照服务协议处理医疗保障领域违规行为;负责对异地就医和非定点医疗机构急诊急救医疗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开展医疗保障信用评价和信息披露工作。
三、单位人员构成
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编制总数为30个,其中:行政编制0个,事业编制30个,工勤编制0个。实有人员16人,其中:在职人员10人,离退休人员6人。与上年预算相比,实有人数减少1人,其中:在职人数减少4人,离退休人数增加3人。
第二部分 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收入总预算341.0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总预算341.05万元,包括:基本支出114.58万元,占33.60%;项目支出226.47万元,占66.40%。与上年预算相比,减少1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养老保险、公积金、医保经办事务、行政管理事务费用减少。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收入预算34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41.0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支出预算34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8万元,占33.60%;项目支出226.47万元,占66.4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41.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0.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养老保险、公积金、医保经办事务、行政管理事务费用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1.05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41.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1.05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1.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58万元,项目支出226.47万元。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10.44万元,比上年减少2.36万元,下降18.44%;
2、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50万元,比上年减少100万元,下降66.67%;
3、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156.68万元,比上年增加100.04万元,上升176.65%;
4、2101506医疗保障经办事务2021年预算数为110.48万元,比上年减少9.65万元;下降8.03%;
5、2101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21年预算数0万元,比上年减少2万元,下降100%;
6、2210201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7.83万元,比上年减少1.77万元,下降18.44%;
7、2210202提租补贴2021年预算数5.22万元,比上年增加5.22万元,上升10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收入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4.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2.82万元,公用经费11.76万元。
1、3010101工资福利支出65.2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4.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工资福利和津贴补贴有合并项和上一年度有两人退休。
2、3010201津贴补贴支出6.4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8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工资福利和津贴补贴有合并项。
3、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4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有两人退休。
4、3011001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6.6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额有变化缴费基数有变化。
5、3011201工伤保险缴费支出0.2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1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有两人退休。
6、30113住房公积金支出7.8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76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有两人退休。
7、30199奖金支出2.4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合并了。
8、30201办公费支出2.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业务增加。
9、3020501办公水费支出0.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用水无大变化。
10、3020601办公电费支出0.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分出去一块电表由虎林市医疗保障局缴费。
11、3020701邮电费支出0.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本年度无大变化。
12、30211差旅费支出0.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发生费用减少。
13、30399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有人员够标准领取托儿补贴。
14、30228工会经费支出0.29万元,比上年预算无法比对,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合并了。
15、3022901福利费支出0.07万元,比上年预算无法比对,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合并了。
16、30239其他交通费用支出6.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有两人退休。
17、30302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3.4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37,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有两人退休。
18、30309奖励金支出0.0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没有变化。
19、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万元,比上年预算无法比对,主要原因是上一年度合并了。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度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三公”经费当年拨款0万元,比去年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21年预算安排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比去年增加(减少)0万元。
九、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1.76万元,比2020年减少2.54万元,降低17.76%。主要原因是:压缩部门机关运行费用支出。其中:办公费增加0.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增加0.1万元、工会经费增加0.29万元、福利费增加0.07万元、印刷费减少0.5万元、水费减少0万元、电费减少0.8万元,邮电费减少0万元、差旅费减少0.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减少1.8万元。
十、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预算支出0万元、工程类预算0万元、服务类预算0万元。
十一、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末,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共有房屋0平方米,车辆0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
十二、关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说明
2021年虎林市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金额928.5万元。
十三、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余和结转。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性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二)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自评价、部门评价、财政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