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组织部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组织部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
第三部分 组织部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中共虎林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干部工作和人才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市公务员局、市委老干部局牌子。统一管理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委组织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各级党组织的管党治党工作;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探索各类新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党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管理教育工作,主管党员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新时代党建理论的研究和党建宣传工作;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史资料编纂工作。
(二)提出关于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待遇、退休审批手续;负责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和市直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全市干部宏观管理工作;承办市管单位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和干部统计、干部档案管理、干部信息管理、出国(境)审查等事宜。
(三)贯彻执行中央、省委、鸡西市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规定;研究拟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综合管理市委组织部掌握的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组织落实培养选拔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四)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五)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监督,及时向鸡西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六)负责公务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培训和工资福利等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政策,指导全市公务员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负责公务员监督工作。
(七)主管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委、鸡西市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的方针、政策、规划;指导、协调、检查全市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研究探索干部教育培训的有效途径和制度。
(八)负责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检查指导和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人才政策,检查贯彻执行人才政策的情况;指导选拔和管理市级优秀中青年专家。
(九)负责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乡镇和市直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等工作的指导和组织实施,开展专项考核。
(十)负责全市老干部工作,指导离退休干部管理,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有关政策。
(十一)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市委组织部设下列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组织组、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干部组、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门预算包括组织部本级部门一家预算单位的汇总预算。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1家,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中共虎林市委组织部 行政单位
2 虎林市老干部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
中共虎林市委组织部部门编制总数为36个,市委组织部行政编制17个,参公编制6个,事业编制13个。实有人员49个,其中在职30个,离退休人员19个。与上年预算相比,实有人数减少3人,其中:在职人数减少3人,离退休人数减少0人。减少原因为人员的调转。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度组织部门收支总预算867.0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4.4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经费减少。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7.04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组织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收入总表的说明
2021年组织部门收入预算867.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7.0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资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总表的说明
2021年组织部门支出预算867.04万元,比去年(减少)112.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6.31万元,占48.01%;项目支出450.73万元,占51.9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2021年度组织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67.04万元,比去年减少94.4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67.04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4.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47万元;住房保障和就业支出58.6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2021年度组织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7.04万元,比去年减少 94.43万元。其中:
1、2013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2021年预算数为147.20万元。比上年增加6.63万元,增加4.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工程质保金。
1、20132组织事务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607.85万元,比上年减少128.15万元,下降 21.65 %;
2、20805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6.82万元,比上年减少 2.15万元,下降8%;
3、210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26.47万元,比上年增加2.49万元,上升11.39%;
4、22102住房公积金支出2021年预算数29.53万元,比上年增加33.89万元,上升131.3%。
5、20807就业补助2021年预算数为0.4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2021年组织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6.3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4.52万元,公用经费41.79万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357.95万元,比上年增加5.4万元,占比增加1.2%,变动原因人员变动;主要包括:30101基本工资256.92万元、30102津贴补贴25.76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4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56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9.52万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3万元。
2、30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41.79万元,比上年减少3.7万元,占比减少2.61%,原因压缩经费。主要包括:30201办公费5.4万元、30202印刷费2.12万元、30205水费1.94万元、30206电费0.94万元、30207邮电费1.4万元、30208取暖费10.26万元、30211差旅费1.6万元、30228工会经费1.45万元;30229福利费0.26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4.76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30299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36万元。
3、30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59万元,主要包括:30302退休费支出16.51万元、30309奖励金支出0.06万元、30399其他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2万元。增加7.2万元,占比增加3.42%,原因:新增退休人员。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具体要求
组织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新增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组织部门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0万元,比去年增加(减少)0万元。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的预算,故此项没有数据。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组织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31.02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组织部门机关运行费用支出。其中,办公费3.4万元、印刷费1.12万元、水费0.94万元、电费0.94万元、邮电费0.4万元、取暖费7.26万元、差旅费1.6万元、工会经费0.25万元;福利费0.1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36万元。
十、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组织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安排总额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安排的预算,故此项无数据。
十一、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末,本部门共有房屋0平方米,车辆1台,单价5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
十二、关于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的说明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1个,涉及预算金额204.4万元。
十三、关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
本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余和结转。
(六)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性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一)特困人员供养(款)五保供养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救助支出。
(十二)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