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综合全市各直属单位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和2015年工作思路三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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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一是对全市39个行政机关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全面清理。目前,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38项,暂停实施行政审批事项12项,合并5项,上级下放行政审批事项68项,实际承接64项。现保留行政审批事项大项188项、子项151项。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70项。二是开展网上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目前已完成审批流程优化事项314个,优化后行政审批流程与原来相比,平均缩短办理时限6.5天、减少审批环节128个、减少审批要件73个。全部在部门进行公示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2.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一是加强业务培训,着力强化责任意识。7月份,结合市财政局分期开展的财政业务培训座谈交流活动,组织对全市一级预算单位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安排全市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工作,分类指导各部门预算信息公开业务。向各部门进一步明确预算信息公开的工作任务、方式和时限,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部门在预算信息公开中的责任主体和工作职责,确保了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规范公开内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按照省、市财政部门统一安排,市财政局在虎林市政府门户网站率先公开了《2013年全市财政支出决算情况》和《2014年全县财政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市直一级预算单位(含乡镇)分批公开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按照要求,部门和乡镇公开的财政预算信息,必须以市人大审议批准的政府收支预算为依据,细化收支分类科目款项,确保公开内容直观明了、通俗易懂、真实可靠。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切实增强工作实效。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等各项制度规定,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强化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联动监督机制。各预算单位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密切关注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问题和疑惑,切实增强工作效果,持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3.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与退出管理是住房保障工作的关键环节,社会各方面十分关注。因此,我市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虚心接受监督,不断提高质量安全、科学管理水平。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信息公开:一是保障性住房建设信息公开,公开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年度建设计划任务量完成进度、已开工项目基本信息和已竣工项目基本信息。二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开。公开了分配政策信息、分配对象信息、分配房源信息、分配程序信息、分配过程信息、分配结果信息、退出情况信息等,切实做到把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度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公开。
4.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一是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公开机制。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渠道,定期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公告、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药械企业年度信用评定结果、行政许可审批结果、执法检查结果通报及相关处罚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二是逐步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体系“红黑榜”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诚信守法企业和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对于食品生产经营先进单位列入红榜公示,对于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列入黑榜。目前,每季度进行一次公示,涵盖食品生产、经营等单位,并在电视台和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三是加快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抽检、处罚、监测等数据平台。通过平台数据分析,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发布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和风险预警,在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权威性的同时,让市民及时准确地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和突发性事件。
5.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一是全面公开环境质量信息。每天发布全市PM2.5、PM10、API、二氧化硫、二氧化氮、首要污染物等空气指标信息和水环境质量状况,提供日报(预报)列表、污染物统计、趋势分析、饼状分布等多种查询方式。开设“环境质量月报”专栏,发布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月报和环境状况公报等信息。在虎林电视台播放全市空气质量状况及水环境质量状况。二是打造环境信息公开“微平台”。借助虎林市微博、微信平台的传播优势,提供环境质量、环评审批、污染源环境监管等信息。截至目前,环保微博已有“粉丝”200人,累计发布各类环境保护重点信息500余条。就网友反映强烈的环境信息需求,通过私信或评论等手段,引导网友通过规范渠道获取信息。定期与网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交流,通过微博微信平台接收环保投诉、依申请公开,充分挖掘环保政务微平台优势与潜力。三是强化企业环保信息公开主体责任。为提高企业主动公开环境信息的意识,督促污染源企业定期公开污染物排放、厂界噪音、手工监测、设备停运等信息。组织污染源企业开展信息公开培训,通报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进度,督促落实好企业环保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四是扩大环保信息公开受众。以“六五”环境日活动为契机,在全市各个学校、社区宣传点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策划了环保进学校、环保送清新、环保讲座、环保开放日等活动,邀请市民、团体参观环保项目建设,对群众关心的环境质量信息、环境投诉、环境违法案件查处等信息主动公开。通过设立“环境质量、通讯基站辐射、PM2.5、雾霾”等主题信息展板,印制环保信息公开手册、环境宣传报刊等,积极公开各类环境信息,切实保证群众环境知情权。五是提高环境保护重点信息公开实效。今年以来,我市定期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台、虎林微博等平台向社会发布信息,共发布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月报12期、地表水水环境质量月报12期。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中,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受理、竣工环保验收等信息进行公开;公开环评受理公示11件,企业环评主动公示2件。
6.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一是加强了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政府采取的事故处置举措、抢险救援进展,回应社会关切,消除公众疑虑;二是加强了安全生产预警、预报和预防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三是加强了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及时通报事故原因,公布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四是加强了企业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事故单位名单。2014年安全生产事故0起,共发布预警信息56条。
7.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一是加强政府制定价格信息的公开工作。对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及时转发有关文件,并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调整原因、标准和执行期限等。对依法应当听证的,听证信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扩大公众参与度。二是全面落实价格和收费公示及明码标价制度。对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均实行公示制度,重点抓好涉农、涉企、教育、医疗等领域的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要求各执收单位在醒目位置公开收费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等,进一步提高执收单位的收费透明度。对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虽然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但要求做到明码标价。三是加大对价格和收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的信息公开。今年全市逐步加大对涉农收费、医疗价格、商品房明码标价、教育收费、电信资费等重点行业价格和收费的检查力度,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擅自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以及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并在媒体上公布典型案例的查处结果。四是加强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引导。首先,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提高政策透明度。充分利用电视、网站、报纸等媒体,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价格和收费信息进行宣传,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其次,加强价格行为引导,注重事先预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行风热线、广播电视台等渠道,及时解读各项价格收费政策,及时发布价格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易发价费问题的部门和行业,关口前移,采取提醒告诫的形式,防患未然。
8.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一是公开征地告知信息。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有关情况,以《征地告知书》的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民。同时,将《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列入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及时公开。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为公众提供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信息查询制度。二是公开征地确认信息。将拟征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权属、面积、数量和种类的调查结果,要与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产权人共同确认,并在政府网站和虎林电视台进行公示。三是公开征地听证信息。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产权人就征地的补偿标准和安置途径提出书面申请的,由市国土资源部门组织听证会,公开相关信息。
9.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一是推进医疗卫生机构院务公开。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指导性目录。进一步加强监督考核,将院务公开纳入“医疗质量万里行”、“三好一满意”等活动和医院评审工作的考核指标。加快推进院务公开平台建设,建立良性反馈机制。二是推动文化机构信息公开。研究制定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直接为公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类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标准和方式。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的规定,配备电脑供市民查询。三是推动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要求全面公开企业名称、企业概况、组织架构、领导班子、办公地点、联系方式等企业基本信息,同时加大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社会公共服务信息的公开力度。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全市各级政府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全市主动公开信息4362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895条,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467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和舆情数23条;政策解读2条;公开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25件;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班1次,培训人员180余人。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全市行政复议1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7件,被依法纠错4件。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2014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离省市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上报速度不快,影响了信息的及时公开;二是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还不能满足公众的需求;三是公开工作质量,内容版式创新还需进一步提高;四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需进一步制定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五是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等等。这些问题,我市将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
2015年,我市将认真总结,查漏补缺,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加强责任落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主动、准确、全面对外公开政府信息。一是要求各镇、各部门对照任务和要求,制订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细化公开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二是加强考核和督查,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总体要求,规定公开时间,督促各单位高质量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三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完善和充实公开的形式和内容,最大限度满足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稳步提升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