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全市各直属单位的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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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2016年虎林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问题,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黑政办发〔2016〕53号)《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16年鸡西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着力推进行政行为全过程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扎实推进行政行为全过程公开。一是推进决策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二是推进执行公开,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重要事项,细化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实事求是公布进展和完成情况。三是推进管理公开,市政府各直属部门和单位全面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展示,及时动态更新,重点推进保障性住房、产品质量、旅游市场、知识产权、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方面的执法监管信息公开,公开执法监管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四是推进服务公开,公开服务指南,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五是推进结果公开,加大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加大对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结果的公开力度,让公众更好了解政府、支持政府和监督政府,从而促进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全面推进行政审批、行政奖励、行政给付、行政规划、行政备案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公开;稳步推进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开。
(二)着重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及政府投资的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公开。重点围绕涉及公共利益和民生领域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进审批、核准、备案等项目信息的公开,做好项目基本信息和招投标、重大设计变更、施工管理、合同履约、质量安全检查、资金管理、验收等实施信息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规模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公开优化发展环境、放开准入领域、公平参与公共资源项目竞争,培育和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
2、推进乡镇资金监管、政府采购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公开。认真做好乡镇资金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社会公开全市85个行政村的良种补贴、综合直补、农村泥草房改造资金发放的明细及公示结果。及时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各行政事业单位采购公告,通过询价、招标等方式采购,在规定时间内公开购买信息。使政府采购活动社会监督面得以扩大,促进此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地开展。按照要求公开预算信息,以市人大审议批准的政府收支预算为依据,细化收支分类科目款项,确保了公开内容的直观明了、通俗易懂、真实可靠。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等各项制度规定,加强预算管理。我局在预算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密切关注舆情反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问题和疑惑,切实增强工作效果,持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3、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把招生考试、教师招聘、教师资格认定等面向社会的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发布、电视媒体公布、门前全彩LED显示屏及门口公示板等多种宣传方式公开信息。据统计,今年我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政务类信息63条,政府门户网站7条,电视媒体发布4条,公示板发布17条,门前LED显示屏全天候循环滚动发布教育政策法规,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4、推进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一是重点做好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救助实施过程公开,加大救助对象人数、救助标准、补助水平和资金支出等信息公开力度。二是加大了对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评估、查处结果等信息公开力度。制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推动服务、收费等事项公开。建立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名称、经营地址、资质状况等基本信息,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收费标准,方便企业和公众选择。实施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包括社会捐款项目、数额、使用情况。
5、推进“双创”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就业及人才政策信息宣传。及时公开促进就业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以及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实施范围,各项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管理和审批等信息。通过公开企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和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宣传面向农村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专项活动,加大力度帮助失业人员与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同时做好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引领计划和强化毕业生就业保障机制等工作的信息发布工作。
6、推进环境保护领域信息公开。细化公开空气质量预报、城市空气质量指数范围、空气质量级别及首要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影响和建议措施等内容。推进城市空气质量实时发布工作,及时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推进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将环评批复文件在政府行政审批专网进行公示。按时在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审批、环境监察、污染防治、总量减排、生态保护和宣教法规等信息。
7、推进户籍迁移政策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户口迁移政策,明确户口迁移程序和具体要求;公开居住证申领条件及程序、居住证持有人享有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等信息。公开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相关信息。
8、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领域及社会保险政策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发布和准确解读政策措施,积极引导棚户区居民参与改造,为棚改工作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主动公开棚户区改造用地和项目落实情况信息。强化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对象认定过程、补助资金分配、改造结果公开,提高工作的精准化水平。深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申请、审核和退出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开各项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待遇支付情况和水平等信息。及时公开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范围及辅助器具目录等信息。公开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扩大省内异地就医试点工作范围、创新多种便民举措的信息。公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面的信息。
9、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健全公开目录,继续加大医疗收费和药品价格公开。加大公立医院改革信息公开力度。公开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信息。加强法定传染病疫情及防控信息公开力度。
10、推进食品药品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及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行政事务信息,提高行政透明度,保障公众知情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11、推进减税领域信息公开。加大对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兼并重组等方面税收优惠和减免政策的公开力度,充分发挥新媒体主动推送功能,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传播率。公开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和税收征管等措施信息,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工作信息公开。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全市按照《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全市主动公开信息3908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2779条(较上年环比上涨1.8%),其他方式公开信息1129条。政策解读3条;公开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文件10份;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件。方便百姓查询各类信息。
(二)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0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2016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离省市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上报速度不快,影响了信息的及时公开;二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行政执法执罚结果信息公开仍是薄弱环节;医疗卫生、国有企业运营监督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待加强;三是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工作常态化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个别单位工作人员更换频繁,且专业知识不足,工作随意性较大。这些问题,我市将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存在上述问题,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2、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把制度建设作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点,逐步完善责任机制,确保公开内容的及时性、有效性、广泛性;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将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管理考核范畴。
3、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