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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虎林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02-20 06:30   来源:政府办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综合我市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五部分组成。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可以通过虎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ljhulin.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虎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67-585527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落实《条例》第二十条情况。一是制发规范性文件6条,公开6条,公开率100%,解读率100%。二是及时更新各乡镇、市直部门的基本信息。三是发布各类预警信息8条,应急演练信息5条。四是公布环保行政处罚决定21条。五是公开重大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信息512条。六是公开扶贫、教育、医疗、就业等民生领域信息330余条。七是公开各类相关政策文件60余条。八是公开政府和部门预决算预信息。九是公开办公设施、冬季取暖煤等政府集中采购信息257条。十是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公示、食品安全监督抽查公示等信息45余条。十一是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5条。十二是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8条。十三是公开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31项。十四是公开公示《2018年虎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十五是按规定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524条。

2.落实市政府办《实施意见》情况。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双随机、一公开”信息8条。二是深入推进办事信息公开,公开行政审批“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1条、100项,“办事不求人”事项1条、20项,并在政府网站开通了政府服务网入口。三是推进重要决策和执行公开,公开决策信息4条。四是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公开相关信息84条。五是强化重点民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民生领域信息330条,公共资源信息125条。六是开辟了“涉企政务信息”、“涉企政策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发布涉企政策,切实提升了政策知晓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9年度全市发生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19年,我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以深化公开内容为核心,进一步拓宽公开渠道,夯实工作基础,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通过层层把关,推进了信息发布处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证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不断提高发改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

1.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平台作用。第一时间发布政府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重大政策信息,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新开辟了“涉企政务信息”、“涉企政策公开”、“重点领域信息”栏目,有效方便了广大群众的监督。

2.顺应新趋势打造新媒体。发挥“虎林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引领带动作用,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工作,扩宽信息公开渠道,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实现“多渠道、少距离”,提升了政府在群众心中公信力。

(五)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信息培训,强化监督检查,严把公开内容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导,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2019年度开展政务公开培训1次,监督检查4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6

3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1

增23

242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75

增112

247

行政强制

6

增4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

 增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57

907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信息公开的不够完善。二是人员配备不足,现有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为兼职人员,无专职工作人员。三是网上互动交流还不够,政务新媒体缺乏与公众的有效互动。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工作机构职能,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工作常态化,继续深入推进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二)建全机制,规范运行。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的公开时限及时提供,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释放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效能,真正使百姓能够享受政务公开带来的便利。

(三)强化监管,提升水平。是加强指导。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实用,切实提高公开信息的质量和水平。是强化考核。根据上级考核要求,将考核重点转向重点领域及发布信息的质量上,以考核促工作落实,形成了科学合理的考评机制。

六、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发布者: 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