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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2025-12-05 08:23 来源: 市融媒体中心

12月4日是我国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当天上午,我市在吉祥广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市委副书记、市长曹国锋,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丽,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钟晓峰,市人民法院院长李宝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曲忠罡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曹国锋仔细观看宪法宣传展板,认真聆听现场讲解,在普法宣传摊位前与相关部门负责人、普法工作者进行深入交流。他强调,要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为建设高水平“平安虎林”奠定坚实法治基础。要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公正司法、严格执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加大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宣传力度,持续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主题系列活动,推进宪法和法律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捍卫法律、崇尚法律。

此次“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由中共虎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虎林市司法局组织相关单位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为主题开展。各普法成员单位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悬挂条幅、摆放法治宣传展板、现场进行咨询解疑及发放法律宣传资料等方式,将宪法等法律知识送到基层群众身边,进一步扩大宪法宣传的覆盖面与影响力,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市司法局还重点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进行了宣传。



发布者: 虎林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