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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虎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征求意见已反馈)

时间:2024-12-06 13:54 征集单位:虎林市应急管理局

为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灾害处置保障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根据《鸡西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鸡政办规[2024]11号),市应急局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市委网信办、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工业信息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外事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气象局、市人武部、市消防救援支队、市红十字会、市通信办、国网虎林市电业局有限公司、鸡西车务段虎林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虎林支公司、市文旅局、市林草局、海事处等31个部门制订了《虎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202412月6—2024年1220日,在此日期内,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形式进行反馈,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联系人:马长江,联系电话:0467-8258900,邮箱:1755295006@qq.com,地址:虎林市应急管理局减灾救灾股(410)。

虎林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6日

相关附件:1.虎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起草说明

             2.虎林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征求意见稿)

   此文件在制定过程中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