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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鸡西市生态环境局和鸡西市水务局《关于推进2020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鸡环联发〔2020〕11号)文件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虎林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方案》印发给你单位,请认真贯彻执行,按时完成综合整治任务。
附件:虎林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虎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虎林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综合环境质量,消除污染隐患,保障群众饮水安全,提升生态建设水平。按照《关于进一步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环执法〔2020〕14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依法整治。始终坚持综合整治的原则,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污染源控制,加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力度,提高绿化覆盖率,坚决守护好虎林市绿水青山的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根据《关于推进2020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鸡环联发〔2020〕11号)内容要求,对保护区内存在耕地问题、保护区内桦南村泡西屯生活污水、垃圾未集中收集处置问题及保护区隔离防护措施、边界界标不完善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彻底改善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综合状况,2020年8月底全部整改完毕。
三、整改措施
1.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农业种植退出,并对退出的耕地进行补偿。
2.实施虎林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二级保护区的防护工程和截污治污工程。
一级保护区内防护工程包括:①设围栏9347m、防撞护栏1900m、大门10座、立界标24个、警示牌3个、宣传牌1个;②建立监控系统1套和水质监测系统1套,截污治污工程包括:场地平整、绿化,步行甬道453㎡,导流地面170㎡。
二级保护区内防护工程包括:设立界标10个、警示牌2个。
截污治污工程包括:①建设分散式污水收集系统110套,拆除简易旱厕110座,建设防渗旱厕(含贮粪池)110座。②鱼塘封闭;③建设事故导流槽4.4km、应急池2座。④购置吸污车1辆。
四、具体工作内容及任务分解
1.第一阶段
2019年底已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农田退耕还林还草工作,并完成征地补偿工作。2020年5月落实完成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农业“三减”。
2.第二阶段
2020年5月底前将泡西屯环境整治达到60%以上;2020年8月底全部完成泡西屯环境整治。
3.第三阶段
2020年9月底前完善隔离防护措施、边界界标。
原虎政办发〔2020〕15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