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03 11:11 来源: 市委社会工作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虎林市委社会工作部工作需要,现面向虎林市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含驻虎中省直单位)选调干部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职能简介
中共虎林市委社会工作部属于市委职能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中共虎林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牌子,统一领导市信访局。
主要职责是: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健全和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指导和推动落实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党建工作。负责全市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统筹指导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等人民信访工作,协调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重大问题。
二、岗位设置
虎林市委社会工作部机关公务员岗位2个、虎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事业编工作岗位5个。
三、资格条件
报名市委社会工作部机关公务员工作岗位人员,应为虎林市域内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公务员(不含市管职级干部);
报名虎林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事业编工作岗位人员,应为虎林市域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一般工作人员。
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5年4月3日(含2025年4月3日);
5.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符合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选调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8.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9.干部人事档案存疑或尚未认定清楚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3日至4月17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
3.报名邮箱:hlsgb123@163.com,联系电话:0467-5800656
4.报名地址:虎林市政府一楼西侧,市委社会工作部综合室。
5.报名要求:根据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报名,相关材料需扫描电子版并压缩成文档包,发送至邮箱或携带材料现场报名。
6.参加选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扫描件,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字、盖章,资格审查意见栏无需填写;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的扫描件;
(3)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扫描复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扫描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扫描复印件(事业无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扫描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市委社会工作部会同相关部门对人选资格、人选处分期、信访举报线索等开展联合审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处分期未满或线索核查存疑的,取消资格。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者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面试
(1)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人选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及专业能力,面试分值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若面试分数并列则需加试。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或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
确定人选: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考察内容:重点审查德、能、勤、绩、廉及档案真实性。
六、确定拟调入人员及调入
市委社会工作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调入人员,并在虎林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本公告由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